馬英九談人權與兩岸關係

  • 張永泰 台北

馬英九在台灣總統府兩公約執行情形報告發表會上

台灣總統馬英九表示﹐兩岸如果要拉近距離﹐人權保障是重要的指標﹐但是﹐透過兩岸兩會來談人權議題﹐可能還需要斟酌。

台灣總統馬英九星期五主持了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執行情形的報告發表會﹐他說﹐上任之後﹐努力的把兩項公約變成台灣內部的法律﹐希望能讓台灣的人權標準和世界接軌。

馬英九指出﹐就算他簽署的這兩項公約批准書﹐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也不一定會被接受﹐但是﹐聯合國憲章23條﹑110條﹐仍然清楚寫著中華民國﹐憲法也明定要尊重聯合國憲章﹐他不能逃避這項責任。

針對美國之音提問﹐在兩岸協商的過程當中﹐甚麼時候是把人權議題納入的適當時機﹖馬英九表示﹐兩岸如果要拉近距離﹐人權保障是重要的指標﹐但是﹐透過兩岸兩會來談人權議題﹐可能還需要斟酌。

他說﹕“我想﹐未來隨著雙方在許多事務上要簽協定﹐難免也會有這種狀況出現﹐如果有﹐我們會毫不猶豫的站在人權保障的立場來和對岸溝通。”

馬英九指出﹐兩岸投保協議本來不是一個談人權的協議﹐但是﹐這就是一個和大陸溝通的好機會﹐雙方可以就人身保障這個重要的人權領域交換意見。

在野的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則表示﹐世界各國和中國交往﹐尤其是民主國家﹐都會將人權議題列為重要的依據﹐馬英九這樣的發言﹐不利於台灣行政機關在兩岸交流當中落實人權議題。

她說﹕“尤其中國這幾年的人權有相當的退步﹐4月1號他們所施行的新的拘留所羈押條例﹐以及刑法新的修正﹐其實都讓在中國的司法人權會受到進一步的傷害。”

鄭麗君還指出﹐台灣是亞洲的民主國家﹐應該發揮示範作用﹐在兩岸經貿交流當中﹐要求中國重視人權﹐何況人權議題也悠關台灣人在中國所可能碰到的各種司法問題。

馬英九總統在發表會當中則表示﹐台灣政府對大陸的人權始終關切﹐他每年到6月4號的時候﹐都會發表聲明﹐對這個議題表達意見﹐他的出發點不完全是根據人權公約。

馬英九還指出﹐另一方面﹐他從傳統﹑中華文化的角度及台灣處理包括228事件﹑白色恐怖案件所累積的經驗﹐做為和大陸對話的基礎﹐透過這種方式﹐可能效果更好。

馬英九還提到﹐可以在華人社會﹐把一個世界級規範變成生活的一部分﹐這和台灣實踐民主一樣﹐是重要的成果。

馬英九說﹐儘管在中國歷史當中﹐沒有和西方人權完全一樣的概念﹐但是“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等傳統儒家重要概念﹐和人權概念不相違反﹐相輔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