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APEC連胡會宣示作用多

  • 鍾辰芳

前台灣副總統連戰(圖)代表總統馬英九出席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峰會﹐將有機會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見面。

代表台灣總統馬英九出席APEC元首峰會的連戰﹐上星期在行前記者會上表示﹐希望利用APEC會議與胡錦濤會面的機會﹐討論兩岸協商已久﹐卻遲遲無法達成一致的投資貿易保障協議。

對此﹐美國里士滿大學政治係教授王維正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投資保障協議涉及兩岸政治定位的問題﹐雙方領導人必須有政治決心才能解決﹐在短短的會面時間內﹐2人大概只能作一些宣示性的表態。

他說﹕“領袖會談可能象徵意義比較大一點。現在雙方可能要好好談﹐是否雙方有政治決心。從投資協定的問題可以看出﹐是否 雙方將來不可避免可能要談到政治定位的問題。”

王維正說﹐目前兩岸投資貿易協定的障礙之一﹐在於中國大陸不同意兩岸貿易爭端訴諸國際仲裁機構﹐但兩岸若不循世界貿易組織(WTO)既有的爭端解決機製解決貿易糾紛而另覓途徑﹐並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

他說﹕“爭端的解決不是只有兩岸之間而已﹐如果創造出一個體制以外﹐所謂的有兩岸特色的爭端解決機構﹐第一﹐它沒有法律上的定位﹐ 第二﹐它處理的方法並不是很透明﹐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應該根據WTO的精神來做。”

王維正說﹐另一個問題﹐是中國大陸的法治仍未健全﹐對於台商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也令人擔憂﹐不過這涉及公權力的問題﹐也代表兩岸協商接下來將進入困難時期﹐如果只是為談而談將會有風險。

他說﹕“台商感到﹐如果出了甚麼事情﹐對他們的生命﹑財產﹑身家有了威脅的話﹐當地的司法和行政系統還是值得憂慮。但是大陸不會希望以簽訂一般條約的方式來制定它在法律上的義務。 所以從這上面來看﹐我覺得雙方繼續談下去是有風險的。”

兩岸自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原本希望能繼續就貿易投資保障問題簽署協議﹐不過在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的第六次和第七次會談中﹐都無法解決彼此對貿易爭端仲裁機製及台商人身安全保障問題的分歧。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楊毅在10月12號的新聞發佈會上已經預告說﹐兩會來不及在第七次會談中簽署協議﹐但是中國對於簽署這個協議始終持積極態度﹐對於台商關注的人身安全問題﹐也已經通過適當方式作出安排﹐希望能夠爭取儘快簽署協議。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領袖峰會預定11月12﹑13號在夏威夷檀香山舉行﹐美國總統奧巴馬將以東道主身份與會﹐並與包括胡錦濤在內的一些會員國領導人舉行雙邊會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