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011年全球海外行賄指數 排名19

  • 鍾辰芳

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星期三公佈一個跨國企業海外行賄調查,台灣在28個調查對象中排名19。台灣官方對此表示,將繼續推動廉政與企業誠信,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總部在柏林的國際透明組織,星期三公佈了2011全球行賄指數(Bribe Payers Index)調查結果,顯示跨國企業在海外經商,對當地公務員行賄的情形仍然相當普遍。

台灣在2011年的調查評比中,排名落後於亞洲地區的日本、新加坡、韓國和香港。排名前三國的是荷蘭、瑞士和比利時,美國排名第10,中國和俄羅斯在本次調查中墊底,分踞第27和28名。

*台反貪組織:法律作用有限*

國際透明組織台灣總會的理事長余致力對美國之音表示,雖然台灣有相關法律規范企業海外行賄行為,不過宣示作用較大,對於企業改善行賄的效果則較為有限。

他說:“2002年的排名,21個國家我們排名19,其實完了以後,立法院很快第2年就修了貪污治罪條例,就把海外行賄罪納入其中, 這幾年做起來是有好一點,因為那麼多個國家,我們像今年28,排19,比起以前都是倒數第2、第3要好一點。”

*民主改善貪腐*

余致力說,台灣在民主轉型後雖然在一些領域面臨問題,包括民進党前總統陳水扁的貪腐案,以及頻繁的選舉活動帶來的錢權挂鉤現象,不過以台灣和中國大陸的情形來比較,他認為民主對於改善貪腐的效果仍然是“短空長多”。

他說:“從威權轉向民主,在經濟上從共產,就是社會主義轉向市場機制的政經變革,都不必然保證帶來更廉潔的政府。這剛好說明了海峽兩岸,中國和台灣,我們這兩個地方20年來的變化。也就是民主不必然帶來廉潔,不是只要選舉它就廉潔,但是民主,應該說,你還是要注意一些廉政建設工作要做,防貪的機制要做, 那確實,在我個人認為,民主一定要比威權來得好。那是絕對的,所以我常說,短空長多。”

*台當局:推動廉政籲企業誠信*

國際透明組織在2011年的調查中,對全球3000名企業主管發出問卷,依據他們對28個主要出口經濟體在海外經商行賄的程度給予評分,零分代表沒有行賄,10分代表經常行賄。

台灣法務部在一個聲明中說,台灣在今年的評比中所獲得的分數是7.5,和上一次分數相同,不過比上一次(2008年)的排名“稍有後退”,原因可能是由於本次評比的國家增加,以及台灣近年來積極偵辦企業反貪腐案件所致。

聲明說,企業海外行賄妨害國際貿易公平競爭,腐化他國公職人員,使公、私部門貪腐更加惡化,法務部今後除繼續推動修正貪污治罪條例肅貪外,也呼籲企業致力於建立誠信文化。

“透明國際”調查結果排名﹕
1 荷蘭﹑瑞士
8 新加坡
10 美國
15 香港
19 台灣﹑印度﹑土爾其
27 中國
28 俄羅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