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團體邀劉曉波夫婦訪台

  • 黃耀毅

台灣民間團體邀劉曉波夫婦訪台

台灣民間團體呼籲中國釋放劉曉波,並且邀請劉曉波夫婦造訪台灣,參加學術研討會。

“兩岸落實兩公約,釋放劉曉波,尊重人身自由!”兩岸協議監督聯盟成員星期三前往台灣內政部出入國及移民署,遞交邀請劉曉波夫婦來台申請書,並在移民署外高呼口號。該聯盟將於12月1號在台北舉辦“兩岸交流與人權展望論壇”,希望能夠邀請劉曉波與劉霞出席,以“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人權未來發展”為題目,發表演說。

聯盟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說明為什麼應該讓劉曉波夫婦訪台:“馬總統也提出一個公開呼籲,希望大陸政府能夠釋放劉曉波先生。我們也知道劉霞女士,實際上被限制行動自由,與外界隔絕。所以如果馬政府能夠核發入台證,就是台灣的人民用一個委婉而堅定的方式,向北京政府釋放一個訊息,就是我們希望釋放劉曉波,我們希望中國政府解除對劉霞女士人身自由的限制。”

內政部出入國及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主任林志民陪同賴中強律師辦理申請手續。他在受理申請之後說:“這個案件我們會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審核,然後核發入台許可證。但是一個先決條件,他還必須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的通行證,才能併我們的入台許可證來台灣。申請案件裡面還有一些缺補件,已經一次告知民間團體補件,我們將在最快的時間請聯審會來辦理。”

依照《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邀請大陸人士訪台第一步就是要請移民署核發入台許可證,之後邀請單位將入台證交給受邀請人,再拿入台證去向中國相關單位申請護照。因此﹐即使劉曉波獲得台灣移民署核發的出入境許可證,還需要先被釋放,再獲得中國政府核發的通行證,才能訪問台灣。

*請劉氏夫婦參加人權公約論壇*

賴中強說明邀請劉曉波夫婦的目的:“我們邀請劉霞女士跟劉曉波先生來台灣,是要參加兩岸協議監督聯盟辦的一個論壇,這個論壇的主題是‘兩公約、兩岸人權與兩岸協議’。”

根據規劃,在這個論壇當中將討論三個主要議題,包括一、零八憲章與中國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展望,二、台灣實施兩項人權公約一週年的檢討,三、第六次江陳會兩項協議的人權面向。最後一項還將更細節的討論到《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與人身自由、勞工工作權保障,以及《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中關於人體試驗之人權爭議。

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也說明,為什麼應該讓劉曉波夫婦訪台的理由:“我想這幾年,台灣跟大陸、跟中國之間不管在經濟、不管在文化,不管在任何交流上,都十分頻繁。今年我們也簽定了ECFA。我相信兩岸之間的一個交流,人權應該是一個重要的部份。”

*能否申請政治庇護?*

假使劉曉波夫婦真能訪台,是否能夠在台灣申請政治庇護? 賴中強律師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解釋現行體制:“政治犯申請政治庇護,應該是政治犯的權利。當然政府會有一個受理跟是否核准的程序,但依照相關的國際人權公約,政治犯本來就有這個權利沒有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7年及1998年簽署了聯合國的兩項人權公約,台灣也在2009年5月14號舉辦簽署儀式,並在同年3月31號由國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