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家:中國遣返脫北者是支持平壤威權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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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吉林省防川的一眼望三國觀景台看到的朝鮮與中國和俄羅斯邊界線的崗亭。(2023年9月12日)

人權專家駁斥了北京本週再次提出的最新說法,即逃往中國的北韓人不是政治難民,而只是尋求經濟機會的非法移民。

幾位專家表示,他們認為這項說法只是支持平壤威權體制的一種方式,而平壤的威權體制與中國的威權體制相似。

從北韓叛逃的人士在南方的韓國被稱為“脫北者”,但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週三(1月24日)在記者會上說:“在中國不存在所謂'脫北者'一說。因經濟原因通過非法入境方式來華的人員不是難民。”

在汪文斌發表上述言論之前,南韓在星期二的聯合國會議上呼籲北京保護在中國的脫北者。聯合國會議正在審查中國的人權記錄。

日內瓦舉行的會議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普遍定期審議工作小組(UPR)自2009年2月以來的第四次審議。先前的審議先後在2013年10月和2018年11月進行。

南韓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大使尹成德(Yun Seong-deok)表示,北京應該停止遣返北韓人。他也表示,北京應該考慮使其難民法符合1951年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

這是南韓首次在普遍定期審議中就中國對待脫北者的方式發表演說。據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和北韓倡導組織自由北韓(Liberty in North Korea)稱,當他們被強行遣返後,將面臨嚴酷的待遇,包括酷刑和死刑。

中國是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及其1967年《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的締約國。這意味著北京有義務遵守不驅回原則。根據這項公約,按照不驅回原則,「難民不應被遣返回其生命或自由面臨嚴重威脅的國家」。

中國憲法規定,「對於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中國人權捍衛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的研究和倡導協調員倪偉平(William Nee)說,“中國一直拒絕與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協調建立篩選系統”,“以確定逃往中國的北韓人是否有資格成為難民」。

他繼續說道,“不幸的是,由於中國和北韓政府擁有相同的列寧主義制度,中國極不可能承認北韓存在政治叛逃者,因為這可能會間接地對中共自己的製度產生懷疑。”

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一直是中國的執政黨。

中國和北韓的政府體制植根於前蘇聯第一任領導人弗拉基米爾·列寧(Vladimir Lenin)所傳揚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列寧以獨裁統治和嚴格控制其人口的方式統治前蘇聯。

曾在歐巴馬政府擔任美國北韓人權事務特使的羅伯特金(Robert King)說,北京將脫北者稱為“經濟移民”,因為在中國看來,北韓人想佔中國經濟的便宜。

但是,他說,中國“不願意承認北韓人可能想離開北韓,去南韓或其他地方”,因為這表明北韓的政治制度存在問題,並對“對共產主義”構成了關注。

他說,這是保護中國自己的威權政府並支持其對自由、人權和資訊的限制的一種方式,以便它能夠「保持對人民和權力的控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星期三的記者會上表示,北京“倡導以安全守護人權、以發展促進人權”,走的是以“中國人權事業的社會主義性質”為基礎的“發展道路”。

卡特政府負責人權事務的前副助理國務卿羅伯塔·科恩(Roberta Cohen)說,「針對逃離自己國家的北韓人,中國擔心被認定為朝鮮危害人類罪的同謀。」她繼續說,「中國否認這種情況是為了避免有朝一日可能被提起的國際刑事指控。」

2014年聯合國調查委員會關於北韓人權狀況的一份報告得出結論,該政權的行為,包括謀殺、酷刑和奴役,等同於危害人類罪。

北韓人權委員會(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 in North Korea)執行長 Greg Scarlatoiu表示,中國要將脫北者視為難民,那就必須履行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所規定的義務,「而不是公然違反其批准的這些國際人權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