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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反恐與保護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尼·奧拉寧(Fionnuala Ni Aolain)與其他6名聯合國專家於本週二(9月1日)罕見向中國政府發出聯名信,對港版國安法不符合國際法,嚴重損害香港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以及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表示嚴重關注。
7位專家表示,會在48小時後的今天(9月4日),在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網站公開聯名信。信中詳細分析了港版國安法並對其中多條提出質疑。
聯名信首先指出港版國安法不符合國際法標準下中國應該承擔的法律義務,尤其是相關立法“在關鍵部分欠缺精準,侵害某些基本權利”,並且不符合國際法對法例必須是社會所需、合乎比例及一視同仁的標準。
港版國安法規定:“特區政府或國安公署提出,並報中央政府批准,公署即可對有關案件行使管轄權。國安公署接手調查案件後,會由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訊。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和刑罰的執行等訴訟程序,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
聯名信對“送中”提出質疑並表示,這意味著公署可以單方面啟動有關程序,港府沒有反對權。國安法可以繞過司法人員對法例和行為作出獨立評估,這有損基本法保障的香港司法獨立原則,並且也損害香港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
聯名信認為,雖然港版國安法內註明會保障香港人在兩條國際人權公約下的權力,但實際上卻嚴重挑戰港人的基本人權與保障機制。
聯名信中說:“法律不應該被用來限製或制約受保護的基本自由,包括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
7位專家還對國安法中的“城外管轄權”提出質疑,並要求北京方面予以解釋。
根據港版國安法,被中國政府定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或勾結外國與境外勢力的任何行為,最高可處以終身監禁。
專家們表示:“我們特別感到不安的是,這項立法不應被用來限定或限制受保護的基本自由,它可能嚴重侵犯言論、表達與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
前香港眾志的主要成員周庭表示,香港的民主人士都“被沉默”了。她說:“我希望全世界,不僅僅是整個香港,可以知道,國家安全法實際上不是一個合法的東西,而是政權的政治工具,政府用來鎮壓政治異議人士的工具。”
香港警方8月10日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為由拘捕了香港壹傳媒創辦人、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等10名人士,並且派出200多名警員大規模搜查壹傳媒大樓。此次事件令港人及國際社會震驚。被捕的10人中包括前香港眾志主要成員周庭。她與黃之鋒都是2014年爭取真普選的“雨傘運動”的關鍵學生領袖。香港眾志在國安法生效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