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院拒受理毆人警司上訴指不能姑息違法暴力

  • 海彥

香港警察2014年11月26日與雨傘運動佔中行動的抗議人士對峙。

針對香港前警司朱經緯在2014年爭取真普選的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路人被裁定襲擊傷人罪的上訴,香港終審法院在週一拒絕受理後,星期四頒佈裁決理由。判詞表示,即便法庭同情朱經緯當時所面的非常令人遺憾的處境,但法庭絕不能姑息對市民無理施用武力的違法行為。

據港媒報道,判詞稱留意到該案的檢控和定罪在社會上引起爭論,認同原審裁判官和上訴法官所言,警方在佔領期間面對嚴重困難和不時受到挑釁,但對大部份警員展現克制以及訓練有素的專業水準表示尊敬。

該案由終身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等三位法官審理。法官星期一在庭審後表示拒絕受理上訴申請,指案件沒任何有爭議之處。

現已退休的朱經緯2014年11月26日晚在旺角揮舞警棍毆打路人。最初,香港警方投訴警察課裁定指控無法證實,後來經監警會介入及社會壓力下,律政司最終在2017年3月才控告朱經緯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朱經緯當年年底罪成,判囚3個月。高等法院去年9月駁回朱經緯對定罪和刑期的上訴。朱經緯服刑完畢後仍不服,星期一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當天便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