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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在中國被逮捕的12名香港人的一些親屬要求香港市政府檢查他們的狀況,並確保由家庭而非中國政府任命的律師能夠與他們會面。
這12人於8月23日因非法駛入大陸水域而被捕,他們是乘船從香港出發駛往台灣的途中。
所有人都涉嫌與香港去年爆發的反政府抗議活動有關,其中10人已被起訴,保釋後不准離開香港。目前他們全部被拘留在鄰近的深圳。
一些被拘留者的親屬星期日在香港警察總部外舉行了記者招待會,表達了他們對地方當局的不滿。
“我們想要我們的兒子回來。……即使我們不能去探望他,至少給我們一張他的照片或信,以確認他在那裡,” 被拘留者李子寅(音)的父親說。
這些親屬還要求警方“交代逮捕的日期、時間、地點和過程”,以及是否有人員傷亡,海事處要公佈逮捕當天的雷達記錄。
香港警方在星期日晚些時候的一份聲明中說,當局審查了8月23日的海上交通記錄,“沒有發現任何中國海岸警衛船隻進入或停留在香港水域的跡象”。香港警方說,海警的記錄不會向公眾公佈。
香港警方的聲明說:“香港警察現正與內地執法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以獲得最新情況,並及時採取跟進行動。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進一步的消息。”
早些時候,被拘留者的家屬說,香港政府“只是逃避責任,僅僅用藉口來誤導公眾。”
家屬在一份聲明說,“然而,到目前為止,家屬指派的律師被拒絕(機會)會見被拘留者。換言之,所謂被捕人員的情況仍然只有中國當局知道。”
星期二,香港領導人林鄭月娥表達了對這些被捕人員被稱為“被壓迫的民主活動人士” 的不滿。林鄭月娥稱他們在逃避法律,並說他們將不得不由大陸當局“處理”,但她承諾提供“可行”的援助。
深圳警方上週日表示,他們涉嫌非法入境,這是大陸警方對此事的首次公開評論。同一天,中國外交部稱被拘留者為“分裂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