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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週五(7月18日)通過監察院長陳菊和26位監委的人事案,為這樁朝野爭執數週的提名案以及連日的肢體衝突劃下句點,未來陳菊如何在藍綠對抗的氛圍下,超然公正地主持監察院業務,各方莫不拭目以待。
而隨著監院人事案塵埃落定,由陳菊和7位監委分別兼任主委和當然委員的第一屆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將於8月1日後正式成立,為台灣的人權發展跨出新的里程碑,對此,民間公民團體充滿期待,但該委員會將如何獨立行使調查權、並提出實質的人權改善建議案,將是陳菊未來將面臨的另一個更大挑戰。
台灣的人權公約施行聯盟(人約盟)召集人黃嵩立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台灣第一個攸關人權的專責獨立機構,它的工作旨在與政府保持既監督又合作的關係,包括行政、立法、甚至司法機構,由於其未來提案的性質皆為建議案,所以必須有能力說服各單位採納其意見,因此,人權委員會若與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門過於對立,恐不利於其後續建議案的推動。
依照該委員會的組織法,人權委員會共有10人,除陳菊和7位當然委員外,另2位成員將由監察院長自其他監委中遴派擔任,一年一任、不得連任。
國家人權委員會八月成軍
黃嵩立認為,待陳菊領軍的10人委員會到位、並確立組織和協調院內的職工人力後,應開始建立策略性的工作目標,並採取和監察院截然不同的工作模式,即雖不須完全排除調查侵權個案,但其重心仍應集中在監督系統性和結構性的人權侵害態樣,例如,他說,委員會應系統性地蒐集已經具有國內法律效力的幾個國際人權公約(如,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等)在落實面的相關資訊,以期能針對未臻完善落實之處,督促政府改善、並加強落實。
此外,黃嵩立說,委員會應採“國家詢查(national inquiry)”的工作模式, 國家詢查不同於調查,因為它不是以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為前提、且泰半是以公聽會的方式來進行。
綜合監督和詢查,黃嵩立說,人權委員會最終要向各部門提出解決建議案,包括向行政部門提出政策建議、向立法部門提出立新法或修法的建議、以及進一步以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角色,就相關的審判案提供人權方面的意見或建議。
至於人權委員會未來優先處理的議案為何,還有待其8月成立後、由委員開會議決。
弱勢族群人權優先
不過,黃嵩立建議,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優先促進弱勢族群的人權,例如,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新移民等族群為優先的工作對象。
例如,他認為,身心障礙者在特教學校所面臨的身心虐待狀況,除了有個案的個別侵權狀況、也有結構性的問題有待改善,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全面調查和關照,而原住民部落的土地共同所有權,除了已得到台灣政府和社會的重視和尊重外,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應思索如何進一步透過法律制度來加以保障,免受開發商之破壞。
又例如,台灣前知名主播傅達仁在生前不斷昌言的個人“死亡”權利,也就是,癌末病人應有權選擇以輔助性自殺(assisted suicide)的方式、自主決定何時終結自己痛不欲生的生命,此議題2017年在傅達仁的大聲疾呼下,一度引發台灣社會的熱烈討論和關注。
雖然,安樂死在台灣仍屬禁忌議題,而輔助性自殺的合法化也遙遙無期,黃嵩立說,台灣社會已經成熟到可以討論此類死生議題,因此,他說,這也是另一個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可以鼓勵討論、甚至仿效新西蘭(New Zealand)提出立法建議或解決方案的議題。
雖然台灣在廢除死刑和同婚合法化等人權進步議題上為亞洲各國之翹楚,但人權改善的工作沒有終點,因此,國家人權委員會若能有效運作,將是台灣人民之幸。
黃嵩立說,他對蔡總統所提名的陳菊和7名當然委員充滿期待,也認為,他們大多適任,只要他們未來能秉持開放的心態,跟國際標竿單位學習,應能在台灣人權的促進和保障上,扮演重要角色。
7位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的監委,包括資深婦權工作者紀惠容、前立委王榮璋、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總統府原轉會委員鴻義章,以及3位現任監委王幼玲、高湧誠、田秋堇。
有褒有貶
由於陳菊在台灣民主運動和人權推動工作上的經歷,讓外界對她出任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適任性普遍持肯定的看法,不過,她曾帶領10年的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也曾指出,陳菊在擔任勞委會主委任內,對於移工長期遭受雇主勞動人權剝削的現象,並無作為,導致2005年高捷泰勞抗暴事件的發生;她在高雄市長任內,在高雄果菜市場強拆爭議、高雄都市原住民拉瓦克部落迫遷案等案上的應對,已留下人權污點。
因此,台權會呼籲陳菊和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所有成員,要以具體行動“落實人權”,台權會表示,各委員的思考與價值選擇都必須符應於世界人權宣言與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並和基層人們站在一起,對抗各種來自政府與財團的壓迫與人權侵害。
此外,黃嵩立不諱言,立法院朝野對陳菊的任命案一再爭執不下、不僅互不退讓,還暴力相向,未來陳菊領軍的監察院和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否持續受到杯葛,讓他略感憂心,尤其,攸關委員會運作的配套法案,包括《監察法》修正草案或委員會的職權行使法都還未三讀通過,是否因此讓委員會的實際運作卡關,似乎還有待觀察。
對此,《蘋果日報》週日(7月18日)引述陳菊辦公室表示,委員會將依《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任命相關人事及執行業務,內部運作不會有問題。
透過臉書貼文,陳菊早前也揭櫫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目標。她說:委員會“將成為國家的良心,調查對人權的侵害以及歧視事件,推動人權教育,進行人權外交,落實台灣人權立國的理想。”
她還說,“未來,若修憲共識順利達成,決定對監察權進行結構性的改革,我也將全力配合進行監察院的轉型,以確保監察權順利換軌、國家人權機構能夠繼續運作。 ”
國民黨提告杯葛到底?
不過,對於包括陳菊在內的監察院人事案,目前國民黨、台灣民眾黨和時代力量三大在野黨派都以“迳付表決前兩日半所排定的人事審查過程並未實質審查、也尚未查竣”等程序瑕疵為由,主張監院人事案之通過無效,甚至有違法違憲之虞,其中,國民黨還揚言要向法院提告。
此一政治動作是否讓陳菊等監院人事出現變數、甚至影響到藍綠未來政治版圖的消長,還有待觀察。
台灣師範大學政治系教授范世平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分析,國民黨在監院人事上、與民進黨的對弈是祭出了焦土策略,但這樣激烈的手段能否因此爭取到中間選民或年輕世代的支持是關鍵。
範教授認為,國民黨的作法只能凝聚既有的選民基本盤,並無法爭取到中間選民或年輕世代的支持,因為,民調顯示國民黨的支持度仍遠遠落後民進黨,他認為,國民黨的訴求無法引起共鳴,一方面是因為監察院本來就是個冷衙門,缺乏大眾的關注,另一方面則是因為陳菊是否適任本來就見仁見智,所以,當“藍綠對決”的態勢一旦出現、就會讓藍綠支持者各自歸隊。
也誠如新聞評論人士陳增芝所分析的,國民黨在打菊這一役上恐“選錯戰場又練錯兵”,很可能沒占到便宜,反而還傷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