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政部日前公佈了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誓言要加大打擊非法社會組織的整治力度,並告示社會公眾謹防上當受騙。觀察人士稱,這些組織隱蔽性強,運營成本低,以及社會團體登記門檻過高,尤其是當局懲罰力度不大,是造成非法社會組織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整治不斷,仍屢禁不止
中國政府認定的“非法社會組織”是指沒有經過在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的名義開展活動的組織,其名稱前面通常帶有“中國”、“國際”、和“中華”等字樣,如“中國志願者協會”、“中國黨史研究會”、“國際華人藝術協會”等。中國民政部副部長詹成付2月23日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騙錢斂財、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是這些組織的共同的特徵,如果“不清理,不治理,不整頓,就是對近90萬個合法的社會組織權益的侵害。”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2月20日報導,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取締了“建黨偉業文藝獎組委會”、“建黨偉業文藝貢獻人物”、“ 國家抗疫宣傳大使”等19家未在民政部門登記,卻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報導說,這些團體偽造印發國家級社會組織紅頭文件並加蓋偽造印章,以舉辦各種評選活動為名,進行詐騙斂財。
北京民政局執法人員稱,這些非法社會組織有五個特點:用“中國”、“中華”、“世界”、“國際”等字樣冠名,讓老百姓真假難辨。據稱,今年以來,北京民政局立案調查了167家非法社會組織,取締55家,並會同有關部門關停取締32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
北京的律師梁小軍說,這些拉大旗做虎皮的社會組織,之所以能夠騙取公眾的信任,跟一些有權勢的人的支持、默許,甚至縱容有關係。這些名人、權力人效應,有意無意中助長了這些非法社會組織騙錢斂財等活動。
他說:“他們可能會拉幾個人,拉幾個大旗當虎皮。他們可能得有這些人‘當托’。背後這些人是不是有利益輸送的問題,就不好說了。”
梁小軍律師說,中國一些人官本位的思想嚴重,特別“認”什麼國字號的旗號,這也無形中為這些非法社會組織運作和斂財提供了土壤和條件。
儘管中國民政部誓言對非法社會組織是零容忍態度,但是,這種組織仍然不斷出現,而且中國當局也不是第一次公佈和打擊涉嫌非法社會組織。
例如,早在2018年2月,中國民政部就開始公佈大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被曝光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超過300家。從2018年4月1日至年底的9個月中,重點打擊利用“一帶一路”、“精準扶貧”等名義騙錢斂財和冠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並處置了超過1萬4千個非法社會組織。
但是,在2018年的專項打擊行動後,中國當局對非法社會組織似乎又採取了常態化的治理。今年公佈的第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就是對非法社會組織系統整頓的一部分。
門檻高 打政府體系外的擦邊球
中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規定,成立社會團體法人,必須向民政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提供宗旨和業務範圍,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組織的法定代表人、發起人和負責人的情況,章程草案等。條例還規定,社會團體、社會組織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還必須接受民政部門的年度檢查等等。
陳朝暉教授說,中國的一些社會組織,團體或非政府組織,之所以遊走於政府管轄的體系之外,是因為在中國這類組織想要在民政部門登記,比較難。他說,僅以登記的組織名稱為例,如果要登記類似“中國一帶一路基金會”的名稱,根本無法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因此他們才打政府體繫管轄外的“擦邊球”。
此外,陳朝暉教授說,一些經濟領域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不斷湧現,與中國經濟政策導向出台後,讓他們窺視到潛在的經濟利益,從而以各種名義騙錢斂財,有著直接的關聯。
他說:“中國政府一旦有一個政策導向,有很多資源就流到這個方向來了,比如一帶一路項目。不單是一帶一路具體的投資,一些附帶的項目,包括一些交流等,可能都有。這些人就通過一些辦法,或者通過企業的聯繫,把資金拿到手。”
陳朝暉說,文革期間,中國當局管制的非常嚴格,類似涉嫌非法社會組織極為罕見。但是,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政策越來越寬鬆,各種團體、社會組織也像雨後春筍一樣應運而生。當局現在接二連三地曝光涉嫌非法社會組織,並對查證違法的社會組織進行打擊,反映出這些組織對社會,對公眾造成的危害,是中國政府政策上的一個變化。
陳朝暉教授舉例說,前些年,曾風靡一時的P2P(個人對個人,點對點)網絡借貸,由於中國政府有效的監管不夠,對金融市場秩序造成很大衝擊和危害。但是當局在充分認識到其危害性後,出重拳治理,現在網絡借貸平台已“完全歸零”。
陳朝暉教授說,由此可見,中國政府監管的權力很大,在一黨專制下,只要黨和政府想“出手,出重拳”,就能達到整治的目的。不過,他也指出,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和嚴重的危害性相比,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的影響面要小得多,只是局部和行業性的,不像金融風險可能對中國整個經濟產生重大衝擊。但是他說,在當局下定決心要打擊非法社會組織的時候,他們“被取締”也指日可待了。
專家:關鍵是處罰、懲罰力度不夠
觀察人士指出,除了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冠名混淆視聽,以騙錢斂財之外,隱蔽性強,運營成本低,以及社會團體登記門檻過高等,尤其是當局懲罰力度不大,是這些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層出不窮的主要原因。
北京市道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梁小軍說,涉嫌非法的社會組織,會隨著中國大環境的變化應運而生,政府取締了一批,又湧現出一茬。他說,這表明政府除了取締這些非法社會組織外,沒有其他更嚴厲的處罰或懲罰措施。
他說:“如果他們不斷地湧現,不斷的搞騙取社會資源的事情,肯定是處罰力度是不夠的。就是利益大於受罰的程度,所以他們肯定去做。這一茬人被打擊了以後,他們可能不再敢干了,後來又有一茬人利用這個資源,又去做這個事情。或者前一茬背後指使,讓後一茬人去做。因此我認為,這些人做這些事情,就是為了利益。”
梁小軍律師說,中國不斷有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的出現,是因為這類組織本身不具備完善的手續和相關的資質,達不到民政部門審核的標準,無法步入正規渠道的“門檻”。因此他們往往就會打著正規登記的類似組織的名義,四處招搖撞騙。他說:“他們為什麼要打著這些幌子,可能就是為了騙取更多的社會資源,包括錢、名、利等。”
梁小軍律師說,以北京為例,沒有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機構有很多,其中一些公司更是拉大旗做虎皮,過去曾租一些部隊的,政府機構的房產,裝點門面。這些機構由背後的某個公司操辦,用所謂的“中國”、“中央”等名頭,到不了解情況的外地,去騙取社會資源,騙錢,騙財,騙色等。
維吉尼亞大學商學院教授陳朝暉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由於中國當局處罰的力度不夠,涉嫌從事非法社會組織的人所付出的代價不大,再加上這些人隱蔽性強,真正的老闆往往藏在幕後,因此這也是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屢禁不止的一個原因。
他說,中國政府要剷除這些非法社會組織,並不是太困難的事情,只要以“未在民政部門登記”之名,就能取締這些非法社會組織。但是要以刑法或民法對這些非法社會組織提起訴訟,並非是件容易的事。
他說:“老實說,辦這些事情的人(非法社會組織)都還是挺聰明的。他們可以說,我們從來沒有跟你們說,我們的組織是政府辦的。為什麼跟你收錢呢?因為我向你提供服務了,讓你對我們的項目了解的更深刻。實際上,他們提供的是諮詢服務。所以說,如果要從刑法上,或者治安管理方面對他們進行打擊的話,可能沒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