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2016美國總統大選共和黨提名角逐者唐納德川普,將大眾的注意力重新聚焦在出生公民權這個問題上,即取消實行了近150年的出生在美國就有公民權的法律。
這位億萬地產大亨表示,出生公民權 “仍然是吸引非法移民的最大磁鐵”。川普作為現在擁有共和黨內最高支持率的角逐者,主張將美國的一千一百萬非法移民驅逐出境。
他希望修改美國憲法,廢除第十四條修正案。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宣佈 “任何人,凡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者”均為美國公民。
再過5個月就要舉行共和黨內總統候選人提名的第一場初選。川普和他的16個競爭對手都呼籲採用強制手段制止非法移民從美國南部與墨西哥邊境地帶偷渡到美國。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川普廢除出生公民權,包括他的兩個最主要的競爭對手:前佛羅里達州州長、兩位美國前總統的兒子及兄弟傑布布殊,和佛羅里達州參議員馬克盧比奧。
布殊說,出生公民權是“憲法保護的權利。” 盧比奧說,“我們也同意做些事情阻止人不正當地利用第十四條修正案,但是我不想將其廢除。”其他共和黨提名角逐者表示支持川普。
美國移民研究中心是尋求美國限制移民的一家機構。它表示,在194個國家,有30個國家允許出生公民權,但是美國和加拿大是唯一兩個經濟發達國家。美國移民中心表示,來美進行“旅遊生產”的外國女性們每年能產下三萬六千名嬰兒,而這些嬰兒最終都可以成為美國公民。
皮尤中心2010年的一個獨立研究估計,2008年在美國出生的四百三十萬名嬰兒中的三十四萬都是來自非法移民,大約佔總數的百分之八。
出生公民權在美國的歷史要追溯到18世紀建國初期。當時英國的普通法系被引進到美洲殖民地。
公民權問題第一次被推到台前是由於一個臭名昭著的1857年美國最高法院的規定。該規定稱出生公民權不適用於奴隸的孩子。但是在1860年代美國內戰期間,當反對奴隸制的北方擊敗了擁護奴隸制度的南方之後,美國憲法被修訂並宣佈所有的美國黑人和被釋放的奴隸都是美國公民。
在十九世紀末,美國最高法院進一步維持這項修正案,裁定在美國出生的小孩,除了是在美國工作的外交官、外國入侵軍隊以及出生在外國公職船舶上的孩子,其他都是美國公民。
美國保守派議員偶爾嘗試廢除出生公民權,但是都得不到廣泛的支持。
修改美國憲法是很難的,需要在國會參眾兩院都獲得三分之二的贊成票,還要求50個州當中38個州的議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