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20日在國會舉行聽證,聽取國會議員和專家對“中國媒體對等法案”的看法。
出席作證的共和黨眾議員羅拉巴克去年提出這項法案,要求中美兩國政府給予對方官媒發放相同數量的記者簽證,否則將驅逐絕大部份在美國的中國官媒記者。
羅拉巴克議員指出,中美官媒互派記者人數懸殊。2011年美國允許811名中國記者進入美國,美國官方媒體只有兩名記者在中國。 此外,兩國政府對官媒的投資力度也無法相提並論。
羅拉巴克說:“僅僅是一塊新華社在紐約時報廣場設立的廣告牌﹐一年的租金就相當於美國之音中文部全年預算的三分之一。"
美國政府對在美國的中國媒體幾乎不設限,而中國政府不允許任何一家美國商業新聞媒體直接向中國觀眾播放,美國記者在華的報導也時常會受到干擾。
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的尼克.察恩 (Nick Zahn)在作證時指出,美國之音記者何宗安和張楠去年2月在北京採訪時受到中國警方推搡和威脅後被拘留。
羅拉巴克議員說,中國共產黨採用“鐵拳”政策管控媒體和國家: “持有不同政見的人被政府投入監獄,甚至謀殺,我們不應該讓這些真相埋沒,只看到中國政府想讓我們看到的歌舞和偽記者。”
馬里蘭大學中國項目主任戴博 (Robert Daly)認為,這項法案如果通過會產生負面效果。
戴博說:“法案一旦通過,情況只能惡化,並且將會損害美國對言論自由的承諾。”
美國國會法案需要經過相關委員會討論通過後才能進入全體院會辯論。
VOA衛視方方、常曉華盛頓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