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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閱覽不互惠 台灣國史館對中港澳設限


台灣校園常見蔣介石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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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閱覽不互惠 台灣國史館對中港澳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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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史館(Academia Historica)28日公告,將於8月1日開始實行《館藏檔案史料開放應用要點》,依據這個“要點”,不具有台灣公民身份的香港、澳門及中國居民要閱覽國史館的檔案資料將受到限制,由於這是民進黨執政後採取的新措施,公告發表後立即引發政治聯想和爭議。

台灣傳媒報導,藍營人士批評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國史館即改變以往“隨借隨看”的做法,這是在緊縮台海兩岸往來和限制學術自由,不過綠營人士認為,中國和港澳學者調閱台灣檔案無法判定是否具有政治目的,因此對不具台灣公民身份的人士設限是合理的做法。

依據《國史館館藏檔案史料開放應用要點》第5條規定,申請使用館藏檔案史料的人必須具備以下的資格: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2.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3. 平等互惠之外國人。

5月20日新政府執政後上任的國史館館長吳密察說,以往國史館未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2013年實施的《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即規定,上述不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的人士不得申請應用台灣國家行政機關檔案。此外,《檔案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國史館的資料使用也都有限制,因此他是依據這些相關法律調整國史館的規範,與“任何政治因素都無關”。

不過吳密察也表示,雖然新的辦法實施後中國學者無法使用國史館館藏資料,不過台灣並非完全不對中國開放。他說,中國學者對國史館最有興趣的是蔣介石的“大溪檔案”,而台灣學者對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收藏的民國史史料也非常關心,因此他希望國史館與第二歷史檔案館能夠開放“機關與機關的檔案閱覽互惠”。

至於港、澳地區的學者,吳密察說,只要他們有具体研究題目及推荐函即可到國史館閱覽資料。

依據國史館“閱覽新制”,涉及機密、個人資訊保護及另有人權考量必要的檔案史料,必須經過審核之後決定准許或駁回,審核期間比照檔案管理局的15日為原則,但可依實際情況調整,短則當日,長則最多30日。

台灣國史館的官網介紹說,它的職責是“依法掌理中華民國史與台灣史的修纂和研究”,史料編印是其重要職掌,編彙的史料如中華民國政府公報、建國文獻、閻錫山檔案、西安事變史料、雷震案史料、二二八事件檔案、戰後台灣民主運動史、一個中國論述史料等。

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的官網介紹說,它“集中典藏中華民國時期(1912-1949) 歷屆中央政府及直屬機構檔案”,館址位於原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陳列館舊址。

在國民黨的馬英九執政期間,第二歷史檔案館與台灣有許多交流互動,曾經在台北舉行過“孫中山檔案文獻特展”,還與台灣中央研究院、國立政治大學舉行檔案交流及互換的合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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