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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修法加重海外詐騙犯刑責


台灣媒體報道立法院修法通過加重海外詐騙犯刑責 ( 翻拍自中國時報 )
台灣媒體報道立法院修法通過加重海外詐騙犯刑責 ( 翻拍自中國時報 )
台灣修法加重海外詐騙犯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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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前通過修法加重海外詐騙犯的刑責,執政黨立委表示,希望行政部門能徹底落實,在野黨立委則認為,兩岸應該恢復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

台灣立法院本週二通過刑法第5條修正案,將加重詐欺罪納入適用國外犯罪,未來台灣人在海外犯了詐欺罪,台灣司法機關也可以依法處罰,最重可判7年徒刑,並賦予優先的刑事管轄權。

這項修正案的提案人、國民黨立委許淑華表示,許多跨境電信詐欺案件已經重創台灣的形象,外界一般認為台灣不願嚴打、動輒輕判縱放,甚至還有人形容台灣是詐欺犯的天堂等。

許淑華委員指出,多數善良的台灣人絕對不樂見台灣成為培育世界詐欺犯的溫床及輸出地,因此這項修法有其必要,也期待可以產生遏止的作用。

台灣執政黨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台灣執政黨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台灣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執政黨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告訴美國之音,電信詐欺犯造成一些被害人一生積蓄化為烏有,甚至想不開自殺等情況,所以絕對要處以嚴刑峻罰,現在就看行政部門是否能徹底落實。

他說:“把它設為一個目標,我不認為是困難,以我當過民政局長、市長的經驗,我覺得沒有辦不到的事,沒有做不到事,只是主政者要不要當作事情來做。”

張宏陸還說,在法律上補強之後,未來如果再發生台灣人涉及海外電信詐騙案,而中國有意將人強行帶走處理時,台灣政府就比較有立場進行交涉。

今年4月相繼出現肯尼亞及馬來西亞的電信詐騙案台灣犯罪嫌疑人被遣送到中國的情形,引發了台灣方面高度的不滿。

不過,中方則強調,主要的被害人都在大陸,再加上台灣對於詐欺犯的處罰太輕,因此在中國審理比較適當。

台灣在野黨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台灣在野黨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美國之音張永泰拍攝)

在野黨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接受美國之音採訪表示,詐騙案的處理其實是政治問題,如果政治問題解決了,兩岸就可以依照協議處理。

他說:“其實在馬政府之前,老實講要處理都可以處理,現在兩岸關係這麼糟,可能就會受影響,我覺得一方面修正法律,二方面兩岸的共打(協議)還是要恢復。 ”

賴士葆委員還指出,台灣和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儘管台灣方面不願意,可能還是得透過中國大陸來協助簽署。

兩岸於2009年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並取得一定的成效,2011的菲律賓電信詐騙案,雙方也就此各自帶回犯罪嫌疑人進行審理。

馬政府曾經派代表團前往北京和中國司法人員進行協商,就詐騙案的處理基本原則交換意見,不過,蔡政府上台之後,雙方的司法交流基本中斷。

台灣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曾經表示,台灣涉及海外電信的詐騙案遍及五大洲,還有很多未爆彈,十幾個國家都有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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