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九認為,在國民黨捍衛司法公正,堅持大是大非的前提之下,考紀會作出這樣的結果,雖然是痛苦的,但卻是不得不做的,正確的決定。”
王金平已經提出假處分,將對國民黨提出民事訴訟。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依照各政黨黨規,將有一段申覆期,申覆期過後,中選會收到政黨來函的喪失黨籍證明出之後,將函請立法院註銷立法委員資格。屆時王金平將同時喪失不分區立委以及立法院院長資格。王金平從1976年當選第一屆中華民國立法院立法委員以來,已經參與12次選舉,並且連任四屆立法院長。
*檢察長與法官喊冤*
台灣的特別偵查組在9月6號召開記者會,公佈監聽的電話記錄。說台灣法務部部長曾勇夫以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為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涉入全民電通案的背信罪,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柯建銘按最高法院更衣審,無罪定讞。不過特偵組認為,此案經過清查,雙方無對價關係,沒有刑責,全案簽結。不過,馬英九總統仍舊召開記者會,批評王金平。
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說,他並沒有關說,只是認為不需要濫權起訴。陳守煌說,他是基督徒,不會說謊,並引用聖經所言「申冤在他,他必報應」。承辦此案的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也說,她是基督徒,不會說謊,特偵組曲解她的證詞,而且她8月底到特偵組偵訊完畢,被恐嚇不得對外說,否則辦她洩密罪,沒想到總長當天就向總統報告,她對此感到不平。
*王金平批評:違法違憲*
王金平在9月10號晚間召開的記者會上,也批評這樣的做法違法:
“特偵組在沒有我本人說明的情況下,片面認定事實,趁本人出國期間召開記者會,指控本人涉及司法關說行政不法事件,等同「未審先判」,根本違反程序正義,特偵組實屬濫權。”
王金平認為,“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不公開」原則,檢察官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道的事項不可以公開或揭露;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也規定,監察通訊資料不得提供給其他機關或個人,無故揭露或交付監察通訊所得的資料,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我國已通過人權兩公約,保障人民自由權利。這次特偵組提供監聽資料,顯然違法又違憲,對我國保障人民自由權利的努力,更是造成莫大的傷害。 ”
*逾越憲法、政府監聽引發戒嚴擔憂*
馬英九9月11號在國民黨考紀會上說:“經過這件事,不管是對黨來說,還是對我們憲政體制,權力分立的政府制度來說,顯示我們對於司法獨立,維護憲政分際,我們的努力還不夠。”
不過馬英九在此事上的做法,也引起了行政權逾越憲法,破壞憲政分際的批評。如9月7號,馬英九以總統的身份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而不是以黨主席身份在國民黨黨部召開記者會,就受到外界批逾越憲法中規範的行政權。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認為,馬英九透過不法的監聽手段,竊取國會議長通聯內容,扭曲司法人員的正直,甚至直接參與司法偵查中的個案,自己作判決,這種操弄司法的作法,已逾越憲法賦予總統應有的職權。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表示,特偵組在案件調查期間,向馬總統報告,產生總統干預司法個案。而馬總統在未經司法審理程序下,未審先判,總統用違法手段對國會與在野黨領袖進行政治偵防,透過乾預司法遂行政治鬥爭,引發嚴重憲政危機。
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則認為,馬英九撤銷王金平院長資格的做法,是行政權侵犯了立法權,動盪民主憲政:“立法院是國家最高的立法機關,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依據權力分立的憲法精神,行政權和司法權都必須尊重立法院的自主運作和內部自律,不能任意干涉、侵犯。任何一黨、一人在政治上的利害,都不應該凌駕於國家民主憲政秩序的安定之上。
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表示,特偵組公佈監聽譯文、通聯資料與基地台位置,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與其他機關(構)、團體或個人」與《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這件事涉及到政府違法監聽。台灣人民對於關說特權及監聽很反感,監聽更牽涉到憲法的白色恐怖,讓人民回憶起戒嚴時期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