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對太陽花學運的“攻佔行政院”一案做出判決,裁定共17人有罪,其中原本在一審中無罪的學運主要人物魏揚和其他共7人因“煽動他人犯罪”被改判有罪。
2017年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攻佔行政院”一案中的11名被告有罪,“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魏揚等人無罪。但星期二(4月28日)高等法院的宣判逆轉,魏揚等7人都被改判2至4個月的有期徒刑,但可以易科罰金,全案可以上訴。
2014年主要由大學生和公民團體發起的太陽花學運抗議行動曾佔領立法院,並發生3月23日攻占行政院的事件。警方清場過程中爆發警民流血衝突,有40多位民眾受傷。激烈的抗議行動成功阻擋立法院通過“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該協議被抗議者認為會損害台灣經濟,讓大陸對台灣有更大的政治影響力。這場運動對台灣的影響深遠,其中幾位學運領袖後來成為新創政黨“時代力量”的關鍵人物。
檢察官對“攻占行政院”一案共起訴132人,但隨著2016年蔡英文當選總統,新上任的行政院長林全選擇放棄一些刑事指控,撤回對大部分被告的起訴,但妨礙公務以及損毀公務罪等無法撤回,只能由法院審判。
針對高等法院星期二的宣判,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義務律師團表示,對宣判結果感到遺憾和失望,將討論是否上訴。
“時代力量”星期二則表示,對高等法院的判決感到遺憾,也會在司法改革的領域上繼續努力,會持續聲援被告中的多位該黨黨員和“時代之友”。
在太陽花學運期間擔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星期二在臉書上表示,2014年3月23日太陽花群眾破壞拒馬,以人數優勢衝擊警察,暴力拆毀行政院大樓門窗,任意搜刮辦公室內物品,大肆破壞院內設施,以“公民不服從”為藉口,聲稱所有犯罪行為都是“正當的和平示威”。他稱,正義經常遲來,但不會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