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廢除死刑(廢死)運動再受挫。針對37名死囚提出的釋憲案,台灣大法官星期五(9月20日)做出死刑有條件合憲的解釋。對此,多個推動廢死的公民團體表示遺憾,將繼續努力讓社會理解,廢死是國際趨勢,剝奪另一條生命無法預防犯罪。
台灣未正式廢除死刑,但37名現行死刑犯因多年遲未執行,遭反對人士批評為台灣已“實質廢死”。
為求正式停止死刑的執行,這些死刑犯現進一步聲請釋憲,為自己求一條生路,也盼從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和比例原則,為台灣爭辯長達20多年的廢死爭議劃下句點。
不過,台灣憲法法庭星期五(9月20日)下午宣判,死刑對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者“合憲”,然大法官也決議,死刑須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的解釋,亦即,部分刑法條文不問犯罪情節是否已達最嚴重程度,即處以唯一死刑屬過苛,“不符憲法罪責原則”。
在此最新釋憲決議前提下,有兩名已被關押近30年的死刑犯或可望獲提起非常上訴的救濟。
對於台灣大法官做出死刑有條件合憲的決議,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多個民間團體當晚召開記者會,表示遺憾。
台灣公民團體:失望,將堅持廢死之路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她原期待大法官能扮演人權捍衛者的角色,引領枱灣人權的進步。
林欣怡在記者會上說:“如果我們可以宣示死刑違憲的話,我相信,對於國際間是有很大的鼓勵的,但可惜,我們沒有走到這一步。”
她表示,即便廢死之路艱辛,但廢死聯盟會堅持到底,未來將持續與台灣行政和立法部門溝通。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殘酷的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也無法讓社會更安全,尤其許多案件的判處程序充滿瑕疵,令人擔憂,將繼續敦促台灣政府停止執行死刑。
邱伊翎在記者會上說:“憲法法庭的判決其實承認了死刑的根本缺陷,也加強了死囚的人權保障,我們認為,這是邁向廢除死刑之路的一個正向的起點,但我們必須確保廢除死刑的道路不會停止在這個階段。”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林永頌則直言,台灣多數人以治安為由仍支持死刑,但台灣近幾年死刑執行率下降,犯罪率不但未走升、反而還降低,代表嚇阻犯罪不一定要靠死刑來解決。
繼大法官做出有條件支持死刑的決議後,台灣最大在野黨國民黨朱立倫呼籲,執政的民進黨立委放棄支持廢死,共同站在超過八成反對廢死的台灣民意這邊。
對於釋憲結果,台灣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也發佈新聞稿表示,台灣總統賴清德尊重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並讓司法制度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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