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
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之後,今年2月1號生效,不過,台灣在野黨台聯黨則召開記者會質疑這項協議成效不佳,出席官員則表示,會持續和大陸方面進行交涉。
*投資糾紛更加嚴重*
台灣在野黨台聯黨立委許忠信星期五表示,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之後,他還是接到一些受害台商的投訴,顯示這項協議的調解、協處機制無法真正的保護台商,尤其是中小企業。
他說:“中國對投資無法保障的情形,尤其地方政府和具有中資性質的國營企業,不當的終止租賃契約、供應契約或是在投資方面的剝奪,我想一定會越來越嚴重。”
許忠信委員還指出,目前美國和日本資金已經逐漸撤離中國,台灣政府卻繼續大膽的開放投資,等於是讓台商在中國孤軍奮戰。
*繼續努力進行交涉*
與會的台灣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邱一徹表示,兩岸投保協議生效之後,送到中國處理的台商投資糾紛案有84件,獲得解決的有17件,這項結果確實還有努力的空間,也會繼續和向大陸方面進行交涉。
他說:“不滿意的話,我們在投保協議經合會之下,有一個投資工作小組,再提出來討論台商的回應是怎樣,希望讓台商的委屈受到最好的處理。”
邱一徹處長還說,中國確實還是一個人治的社會,台灣政府會不斷提醒台商在投資上可能遇到的風險。
陸委會經濟處副處長葉凱萍表示,政府知道有一些台商在中國投資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所以推動簽署投保協議,過去只能透過兩岸兩會的渠道,現在也可以透過經濟部來協助處理糾紛,如此一來,將可以給大陸方面更多的壓力,給台商一個合理的回應。
*委曲求全只好接受*
不過,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反對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因為中國根本沒有誠意解決問題。根據統計,台商在中國投資的糾紛案件平均每年2千8百件,目前解決的17件,比例還不到1%。
他說:“我在這里大膽的說,沒有一個案子獲得公平的處理,只不過受害人經過長期的煎熬沒有辦法,最後好吧,我投資1千萬,你現在給我50萬,1百萬,我接受了,如此而已。這樣的解決,只是一個不得已的委曲求全之下受害台商的接受。”
高為邦理事長還說,就算兩岸現在多了一個協助處理的渠道,還是無法解決大部分的案子,接下來更不應該再繼續推動簽署其他的經濟協議。
與會的投資受害台商黃錫聰、陳柚如還談到了他們的親身經歷,包括在訴訟的過程當中,受到法院不公平的待遇,被強迫要求籤署不得再提出告訴,不得要求國家賠償,公安甚至還動用私刑、軟禁等威逼等手段。
*堅持爭取人道探視*
台聯黨立委黃文玲表示,常常接到一些台商反應,在中國的投資被中國官方巧取豪奪,造成血本無歸,欲哭無淚。
黃文玲委員說,事實上,向台灣政府陳情的台商只是少數,很多的人都沒有受到法律的保障,實在看不出投保協議有什麼好處。此外,兩岸目前還要推動互設辦事處,如果連基本的人道探視權都爭取不到,又要如何保護台商?
陸委會經濟處副處長葉凱萍強調,在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的議題上,台灣方面一定會堅持爭取人道探視權。
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之後,今年2月1號生效,不過,台灣在野黨台聯黨則召開記者會質疑這項協議成效不佳,出席官員則表示,會持續和大陸方面進行交涉。
*投資糾紛更加嚴重*
台灣在野黨台聯黨立委許忠信星期五表示,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之後,他還是接到一些受害台商的投訴,顯示這項協議的調解、協處機制無法真正的保護台商,尤其是中小企業。
他說:“中國對投資無法保障的情形,尤其地方政府和具有中資性質的國營企業,不當的終止租賃契約、供應契約或是在投資方面的剝奪,我想一定會越來越嚴重。”
許忠信委員還指出,目前美國和日本資金已經逐漸撤離中國,台灣政府卻繼續大膽的開放投資,等於是讓台商在中國孤軍奮戰。
*繼續努力進行交涉*
與會的台灣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邱一徹表示,兩岸投保協議生效之後,送到中國處理的台商投資糾紛案有84件,獲得解決的有17件,這項結果確實還有努力的空間,也會繼續和向大陸方面進行交涉。
他說:“不滿意的話,我們在投保協議經合會之下,有一個投資工作小組,再提出來討論台商的回應是怎樣,希望讓台商的委屈受到最好的處理。”
邱一徹處長還說,中國確實還是一個人治的社會,台灣政府會不斷提醒台商在投資上可能遇到的風險。
陸委會經濟處副處長葉凱萍表示,政府知道有一些台商在中國投資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所以推動簽署投保協議,過去只能透過兩岸兩會的渠道,現在也可以透過經濟部來協助處理糾紛,如此一來,將可以給大陸方面更多的壓力,給台商一個合理的回應。
*委曲求全只好接受*
不過,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反對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因為中國根本沒有誠意解決問題。根據統計,台商在中國投資的糾紛案件平均每年2千8百件,目前解決的17件,比例還不到1%。
他說:“我在這里大膽的說,沒有一個案子獲得公平的處理,只不過受害人經過長期的煎熬沒有辦法,最後好吧,我投資1千萬,你現在給我50萬,1百萬,我接受了,如此而已。這樣的解決,只是一個不得已的委曲求全之下受害台商的接受。”
高為邦理事長還說,就算兩岸現在多了一個協助處理的渠道,還是無法解決大部分的案子,接下來更不應該再繼續推動簽署其他的經濟協議。
與會的投資受害台商黃錫聰、陳柚如還談到了他們的親身經歷,包括在訴訟的過程當中,受到法院不公平的待遇,被強迫要求籤署不得再提出告訴,不得要求國家賠償,公安甚至還動用私刑、軟禁等威逼等手段。
*堅持爭取人道探視*
台聯黨立委黃文玲表示,常常接到一些台商反應,在中國的投資被中國官方巧取豪奪,造成血本無歸,欲哭無淚。
黃文玲委員說,事實上,向台灣政府陳情的台商只是少數,很多的人都沒有受到法律的保障,實在看不出投保協議有什麼好處。此外,兩岸目前還要推動互設辦事處,如果連基本的人道探視權都爭取不到,又要如何保護台商?
陸委會經濟處副處長葉凱萍強調,在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的議題上,台灣方面一定會堅持爭取人道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