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最新解密的完整文件首度披露台灣曾在1970年代後期研製可用於武器的核技術。網絡雜誌“外交官”(The Diplomat)報導說,該電文顯示,美國當時至少兩度堅決制止台灣取得先進核技術,不讓台灣發展核武。
台灣國防部21日對此報道做出回應,稱台灣不發展核武立場不變。國防部說,“國軍遵循國際公約及政府正常,不生產、不發展、不取得、不儲存、不使用核生化武器,這個立場不會改變。”
這兩份最近解密的文件揭示了當時卡特政府和台灣政府在核問題上所進行的外交接觸的細節。 1976年9月,也就是卡特就任總統前幾個月,台灣和美國就終止台北方面的一個核項目達成一項協議。當時的台灣總統蔣經國承諾不發展核燃料再處理設施。而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發現台灣試圖製造武器級的鈽和濃縮鈾。
從解密的這兩份文件可以看出,卡特政府試圖監督台灣對1976年協議的執行情況。 1977年,國際原子能機構發現台灣試圖將台灣研究反應爐的乏燃料移出該設施。該反應爐因此被關閉。其中一份文件揭示出卡特政府和台灣當局為該反應爐重新啟動設定條件。
從另一份解密的電報可以看出台灣方面後來仍在進行鈾濃縮技術研究。 1978年,一組美國政府的核專家前往台灣,發現一名國家研究機構的科學家一直在進行激光鈾濃縮技術研究,而該技術顯然可以用於武器。卡特政府最終對蔣經國政府發出警告,如果持續發生台灣試圖在獲取潛在核武器方面取得突破的可疑跡象,美國將停止支持台灣用於電力項目的核出口執照。
美國當時主要擔心台灣尋求核武器將會嚴重激化台海緊張局勢。對台北而言,中國在1960年代擁有核武器後,台灣也開始急於獲得核技術。據有關資料記載,台灣的核武器項目始於1960年代末,曾數次試圖獲得國外的核技術並開發自己的鈾濃縮技術。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 台灣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被問及“外交官”雜誌報道內容,羅紹和說,由於所報道內容所涉年代久遠,沒有相關資料可供查證,他無法評論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