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星期一在兩個案件中的裁決中說,擔心如果被送回他們的出生國而遭受迫害的移民們根據一項聯邦法律無權享受一個保釋聽證,並在聽證期間不管被拘留了多長時間都能夠為他們的自由進行爭辯。
高院法官們以6比3票裁決,限制移民在法庭聯手的能力。大法官索托馬約爾寫道,這項裁決“會讓很多弱勢非公民無法保護他們的權利。”
高院近年來對移民們根據1990年代和2000年代成為法律的移民措施而利用聯邦法庭系統愈發持限制性的看法。
芝加哥大學法學院移民權利診所主任哈萊特(Nicole Hallet)說,“這個法院有段時間似乎會推回一點。在極端案件中,它會解釋一個法規,以獲得盡可能多的司法審議,”“顯然現在這個法庭不再願意這樣做了。”
為了保釋聽證而起訴的移民們在他們的案件被解決之前正在面臨很多個月甚至多年的拘留。
最高法院裁決的兩個案子是來自墨西哥和薩爾瓦多的移民說服國土安全部的官員們相信他們的恐懼是可信的,讓他們獲得進一步的審議。
他們的律師們爭辯說,在一位移民法官確定他們是否應該獲釋之前,他們應該有一個聽證。主要的因素是這些人如果獲釋是否會構成一個危險或可能逃跑。
索托馬約爾為一個涉及之前被遣送到墨西哥的馬丁內斯(Antonio Arteaga-Martinez)的案件書寫了裁決意見。他四年前被拘留,並在案件通過聯邦法庭時獲釋。他是否能夠繼續留在美國的聽證計劃2023年舉行。
但索托馬約爾寫道,移民法適用於像馬丁內斯這樣的人的規定並不要求政府舉行一次保釋聽證。
但法庭沒有觸及移民們能夠爭辯美國憲法並不允許此類沒有聽證就無限期拘留的議題。
大法官阿利托寫下了法庭的意見,表示聯邦法官們只能就面對的移民案件進行裁決,不是對情況類似人員的集體裁決。
索托馬約爾不同意這個裁決,大法官布雷耶(Stephen Breyer)和卡根(Elena Kagan)也不同意這個裁決。索托馬約爾寫道,共同參與一個集體案件的能力對無權請律師並“不成比例地不可能熟悉美國法律系統或熟練講英文”的人來說尤其重要。
這兩個案件是約翰遜訴馬丁內斯和加蘭德訴岡薩雷斯。
(本文依據了美聯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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