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主派本星期六一連兩天舉行的立法會侯選人初選活動越來越受到更大的政治壓力。儘管活動組織者 -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今天逐點反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有關可能觸犯“港版國安法”的言論;但香港政府另一機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隨後再對戴耀廷指責,聲言初選活動可能涉及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觸犯法例。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日前指出,泛民主派本星期六舉行的立法會侯選人初選活動旨在奪取過半議席,揚言會否決財政預算案,有機會觸犯“港版國安法”第20、22和29條。
其後,戴耀廷發表嚴正聲明逐點反駁,指出所有參與初選的人都沒有提出過分裂國家言論,民主派初選並沒有涉及任分離主張,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區或中國部份地區的法律地位,故不可能觸犯國安法第20條。
他續稱,參與初選者認同的否決特區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而且當中有詳細條文規定有關權力安排,故此也不可能觸犯國安法第22條。
提到初選資金時,戴耀廷表明全數在香港本地眾籌所得,並無任何來自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所以參與初選的組織者、候選人與投票的市民也不會觸犯國安法第29條。
他強調,他是按普通法解釋法律的原則得出有關結論,惟“港版國安法”是中國大陸的法律,條文未必會按常理來解釋。他總結:「若曾局長因應政治需要,任意地解釋國安法的條文,是可以得出非常荒謬的結論,甚至連民間搞的公民投票也可以定為違反《國安法》。」
不過,戴耀廷有關的聲明發表後,香港政府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緊隨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繼續評論有關民主派侯選人初選活動可能違反法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留意到傳媒報導討論有關初選計劃活動,但至今並無收到負責人提供資料或匯報,公署也曾嘗試聯絡,但未有回覆。
黃繼兒稱,根據私隱條例,活動負責人對活動的性質、目的及合法性在收集個人資料時或之前必須清晰詳盡地告知參與的市民。若要否決立法會議案,必須向投票者說明目的的合法性。公署提醒組織,在核實投票人的程序中,不得使用過往已發表的選民登記冊,或從政府部門取得的選民資料,否則與保障資料原則不符。
戴耀廷得悉後說,私隱專員仍未收到他們的通知,可能是溝通出問題,工作人員會盡快與私隱專員公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