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針對早前香港電台管理層計劃就因未經批准或內容不達標而被抽起的節目,向員工追收製作費一事,港台在4月6日承認,作為政府部門須遵守政府的法規,《公共財政條例》適用於港台員工,如政府認為有公務人員在受聘時不當地承付開支,可向該人士徵收附加費。附加費會在員工的每月薪金、退休金等報酬扣除,最多扣一半,如果不服決定,可以向特首上訴。
香港多家媒體報導,自香港廣播處長李百全今年3月上任後,港台多個節目接連被抽起,包括原訂於3月29日及4月5日播出的《鏗鏘集》。
據悉,李百全已看過29日播出節目的書面採訪計劃,但卻在播出當天早上突然下令要求製作團隊立刻暫停製作並抽起該集。而5日節目則是由於未按照管理層要求採訪“藍媒”以作“平衡”,遭到抽起檢視。
香港英文網路媒體《香港自由新聞》的報導提到,4月12日播出、關於新冠疫苗的《鏗鏘集》將由該台教育及康樂部門製作的節目代替。港台方面對此表示,節目內容、人士調配及播放時間安排均是港台“內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