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中國之間的科學技術協議週二(2月27日)到期。美國國務院表示,雙方正在就協議中有關保護條款進行“修改、擴充和加強”,但拒絕具體說明美國是否會延長該協議。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對美國之音表示,“我們現在不能夠提供有關美方的談判立場或者是否會在目前的協議到期後予以延長的信息。”
這項雙邊科技合作協議是美中兩國政府在科技領域進行合作的一個框架性文件。
美國官員表示,這項協議為兩國政府間的科技合作提供了一致的標準。
儘管協議支持兩國在某些有利於美國的領域中與中國進行合作,但美國官員承認,中國的國家科技戰略以及中國國內的法律框架對美國構成了挑戰。
包括美國議員在內的批評者表示,中國對數據實施限制並在科技發現分享方面缺乏透明度。
華盛頓還對美國科學家前往中國旅行時的個人安全感到擔心,也對北京可能將分享研究成果用於軍事用途感到不安。
美國國會一個研究機構發佈的一份報告稱,中國在履行協議進行合作方面並不一致。例如,報告說,“據報導,中國扣留了美國疫苗所需的禽流感毒株,並在2019年切斷了美國參與冠狀病毒研究的機會,包括美國資助的武漢病毒研究所的工作。”( https://crsreports.congress.gov/product/pdf/IF/IF12510 )
支持續簽協議的人士希望在兩國關係緊張的情況下雙方能夠保持一定程度的官方和非官方的接觸。
在華盛頓中美研究所(ICAS)最近主辦的一次討論中,參加討論的專家們表示,這個協議有著“重要的象徵意義”,並為雙方研究人員加深與同行的接觸提供了信心。
該研究所在研討會記錄中說,“如果這個協議不能續簽,維持和支持(雙方)合作的相互信任肯定會受到傷害。”
美國和平研究所中國項目高級顧問成斌表示,美國的體制要(比中國)開放得多,無論有沒有這個協議,中國一般都能獲取美國的信息。
成斌告訴美國之音,“科技協議並不保證美國科學家實際上能夠接觸中國的研究、信息、或者學者。相反,中方將利用科技協議作為在美國建立更大影響力的手段。”
這個協議將會給中華人民報共和國提供“戰略優勢”,成斌補充道。
科技協議最早是由美國總統卡特和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在1979年簽署的。協議規定,兩國將在農業、能源、太空、衛生、環境、地球科學和工程等領域展開合作,並在教育和學術等領域展開交流活動。
2009年11月,美中兩國在電動汽車和再生能源等項目上達成了新的協議,美國能源部與中國的科技部聯手創立了為期十年的美中清潔能源研究中心,使雙方的科研活動範圍進一步擴大。
美中科技協議達成後大致每五年續簽一次,上次續簽是在2018年。去年八月,兩國官員將這個協議延長了六個月,以便雙方就修改和加強協議條款展開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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