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目前正面臨全面封禁中國公司擁有的短視頻社交平台TikTok強大壓力,因為越來越多的國會議員和安全人士認為,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和個人隱私構成嚴重威脅,而且對少年兒童也存在潛在的傷害。但專家認為,美國政府若真想對這一短視頻程序下達禁令,美國國會或許必須通過一項讓政府有權對言論實施監控的新法律。
TikTok是抖音的國際版,由位於北京的字節跳動(ByteDance)擁有,也是一款在全世界受到用戶,特別是青少年歡迎的短視頻程序。美國國會許多議員和國家安全領域的強硬派擔心這一程序兼有檢查短視頻內容、對用戶施加影響,以及將用戶信息傳給中國政府的功能。
字節跳動公司否認上述所有指控。 TikTok首席執行官週受資3月23日將前往美國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作證,試圖化解美國國會的安全疑慮。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曾經對TikTok下達禁令,但是這一禁令遭到法院阻攔,理由是此舉違反了美國對言論自由的保護。
美國參議院兩黨領袖3月初提出一項《限制出現涉信息與通訊技術安全威脅法》(RESTRICT ACT),賦予商務部新的權力,對構成國家安全風險的外國技術實施封禁。路透社引述律師和中國問題專家的話說,美國政府真要封禁TikTok,就必須等這一新的法案在國會獲得通過,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繞開美國保護言論自由的法律。
美國前副助理貿易代表艾米莉·吉爾克里斯(Emily Kilcrease)表示,“《限制出現涉信息與通訊技術安全威脅法》非常有用,因為它提供了(不受其他法律)影響的全新的法律授權。”
“這是相當有力而又乾淨的法律授權,”吉爾克里斯說。
TikTok此前曾對《限制出現涉信息與通訊技術安全威脅法》提出批評意見,認為“拜登政府不需要從國會獲取額外的授權就可以解決有關國家安全的疑慮:批准該公司(與拜登政府)花兩年時間談判達成、現在又花費過去六個月時間審核的交易”。
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克里斯托弗·雷伊(Christopher Wray)去年11月表示,TikTok可以被用來“控制幾百萬隻裝置上的軟件”。自從影響力巨大、來自佛羅里達州的聯邦參議員馬可·盧比奧(Marco Rubio)2019年提出要對TikTok進行審查以來,TikTok就一直是華盛頓政壇上的一個靶子。
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兩年半前就提出要強迫字節跳動公司出售其在美國TikTok的股份,但是相關的談判一直無法得以完成。
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傑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3月7日曾表達支持《限制出現涉信息與通訊技術安全威脅法》的立場,認為此法“在敏感技術領域加強我們應對對有關切國家個人交易所構成的隱晦威脅或集體交易所構成系統威脅的能力”。
但路透社報導說,這一法案對那些呼籲立即禁止這一程序的人而言,仍然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因為儘管這項法案受到兩黨議員的支持,美國眾議院中尚無人提出類似的法案,而且目前也不確定這一法案何時可以排上國會的議程。有人認為,這一法案有可能歸納在年底審議的國防授權法案之中。
另有一些專家認為,使用新的法律工具去封禁TikTok仍可能引發憑藉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此提出的法律挑戰。
“實際看來,我不認為這一工具在2024年前能夠成型,”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律師尼可拉斯·科連(Nicholas Klein)對路透社說。 “而且如果它用於封禁TikTok,很可能還將遭遇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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