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繼中國國務院6月10日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引發香港社會強烈反響之後,人民日報19日再發表針對香港基本法措辭強硬的評論文章,猶如再投一枚重磅炸彈,引發震撼和反彈。
人民日報在頭版顯要位置發表的《準確把握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的評論員文章說,香港的法院及法律書籍,將基本法稱為“憲法”,是對中國憲法效力的排斥,有把香港視為獨立或半獨立政治實體的心態,這種傾向必須糾正。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只有一部憲法,地方行政區域是不能有自己的憲法的。
香港沿用普通法並且行之有年,西方國家例如英國和美國都普遍使用普通法。但人民日報的評論認為,香港社會及法院只參照國際公約及普通法地區案例等“外國經”,而不參照中國憲法來解釋基本法,使一國兩制“發生質變”,絕不能容許。
評論還說,香港社會理解和法院解釋基本法時,“鮮有看到我國憲法的影子”,“只講基本法不講憲法的傾向必須糾正”。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再次在香港掀起反彈。據明報報導,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陳文敏批評說,該文章充滿謬誤,邏輯上說不通,連起步點都錯。陳文敏表示,基本法規定,除非與基本法相抵觸,香港都沿用普通法。他質疑,若按評論所述,香港法庭判案要用中國的法律理念理解基本法,根本就不會有“兩制”,除非涉及國防、外交,否則香港法庭不會考慮人大釋法法和中國憲法。
報導還說,無論港府還是法律界,一般都以“小憲法”來形容基本法,包括親北京的建制派人士、歷任特首,甚至港澳辦和中聯辦的官員等。就連政律司司長袁國強今年4月在政改座談會上還稱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
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立場一向親中的梁愛詩則打圓場說,不需要這麽驚慌,一兩句話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她表示,“小憲法”一直是法律界的簡化說法,並非代表有任何香港獨立的意味。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文章是打壓基本法和破壞一國兩制,貶低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人民日報在頭版顯要位置發表的《準確把握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的評論員文章說,香港的法院及法律書籍,將基本法稱為“憲法”,是對中國憲法效力的排斥,有把香港視為獨立或半獨立政治實體的心態,這種傾向必須糾正。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只有一部憲法,地方行政區域是不能有自己的憲法的。
香港沿用普通法並且行之有年,西方國家例如英國和美國都普遍使用普通法。但人民日報的評論認為,香港社會及法院只參照國際公約及普通法地區案例等“外國經”,而不參照中國憲法來解釋基本法,使一國兩制“發生質變”,絕不能容許。
評論還說,香港社會理解和法院解釋基本法時,“鮮有看到我國憲法的影子”,“只講基本法不講憲法的傾向必須糾正”。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再次在香港掀起反彈。據明報報導,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陳文敏批評說,該文章充滿謬誤,邏輯上說不通,連起步點都錯。陳文敏表示,基本法規定,除非與基本法相抵觸,香港都沿用普通法。他質疑,若按評論所述,香港法庭判案要用中國的法律理念理解基本法,根本就不會有“兩制”,除非涉及國防、外交,否則香港法庭不會考慮人大釋法法和中國憲法。
報導還說,無論港府還是法律界,一般都以“小憲法”來形容基本法,包括親北京的建制派人士、歷任特首,甚至港澳辦和中聯辦的官員等。就連政律司司長袁國強今年4月在政改座談會上還稱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
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立場一向親中的梁愛詩則打圓場說,不需要這麽驚慌,一兩句話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她表示,“小憲法”一直是法律界的簡化說法,並非代表有任何香港獨立的意味。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文章是打壓基本法和破壞一國兩制,貶低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