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個人要求港府無條件釋放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71個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個人近日致函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要求港府放棄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煽動非法集會”的指控,將其無條件釋放。
信函說,香港支聯會組織紀念六四天安門大屠殺的維園燭光紀念活動。警方2021年6月4日逮捕了鄒幸彤,6月5日將其交保釋放,並在6月30日將其再次逮捕。
信函表示,對鄒幸彤的指控基礎據稱是違背了要求提前通知警方並獲准舉行示威的“香港公安條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批評這個條例可能會過度限制基本權利。人權團體多次呼籲港府修例,因為這個條例不符合集會自由的國際標準。
信函指出,香港警方以公共健康理由禁止了2021年的維園燭光紀念活動,儘管香港已經控制了新冠病毒,當時病例很少。禁令頒布之後,鄒幸彤發表評論文章,敦促民眾點燃燭光紀念六四,她本人也會在公共場所點燃燭光。這不應該被理解成“煽動“民眾公開集會,或違背當時執行的保持社交距離的規定。
信函並對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盧文端以“顛覆”、“勾結外國勢力”和違背國安法的指稱為理由多次提出禁止香港支聯會的要求表示擔憂。
信函強調,香港民眾享有基本法所賦予的人權保護,這些權利也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保護,言論自由、信息自由、結社自由以及和平集會自由等基本自由因此受到保護。
信函說,“中央政府和香港官員繼續違背這些權利,就像肆意逮捕拘留鄒幸彤所反映出的那樣,破壞了你們維護國際法律保證的信譽,也不可能產生你們說你們希望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