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奧巴馬星期五批准《美中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並授權美國國務院予以落實。
奧巴馬星期五就這項協定做出書面總統決定。他在決定中說,他已仔細考慮過這一協定以及各相關部門和機構提出的建議和聲明。
他還說,協定的執行將促進共同防衛和安全,而不是對這兩方面構成過度的風險。
根據美國 1954 年通過的原子能法第 123 章的規定,美國與其他國家開展重要核合作前需要有一個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雙邊協定。 這個規定是為了防止美國出口的核原料、核反應堆及部件以及核技術偏離原本的和平用途。 此外,美國總統需要就和平核合作協議進行審議,並做出書面決定,表示協議將促進而不是危害到防衛與安全。
美中兩國政府在 1985 年簽署了《中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 。 目前的雙邊協議將在 2015 年年底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