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英國最高法院星期二裁定,英國退出歐盟的程序必須先經議會批准才能啟動。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廖柏嘉(David Neuberger)宣佈﹐以8比3的票數通過這一決定。他表示﹐這個裁定的依據是,退出歐盟將切斷英國法律的一項依據,並改變英國公民享有的權利。
英國首相特雷莎梅和她的內閣較早前希望她可以利用行政權,援引歐盟條約的第50條來開啟脫歐程序。
英國司法大臣傑里米賴特(Jeremy Wright)表示,英國政府將遵守最高法院的裁決,並“盡全力將其付諸實行”。
在去年英國的全民公投中,支持脫歐的選民以微弱多數獲勝。賴特星期二表示,執行選民的選擇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