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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人士唐荊陵獲刑入獄 妻子屢次要求探望被拒


廣州維權人士唐荊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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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人士唐荊陵獲刑入獄 妻子屢次要求探望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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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維權人士唐荊陵被當局判處5年徒刑,其妻汪艷芳要求探望卻一再被拒,甚至被驅趕。維權網訊息中心星期五(6月24日)發出消息說,汪艷芳等人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要求探望唐荊陵,並遞交了書面探視申請。

該消息來源說,工作人員將汪艷芳的申請書遞交給看守所所長,但到看守所下班時,汪艷芳不但沒有得到答覆,甚至被驅趕出門。

唐荊陵今年1月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廣州中級法院判處五年徒刑。唐荊陵提出上訴後,廣東省高級法院於5月31日做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維權網訊息中心還刊登了汪艷芳向廣州市第一看守所提交的探視申請原文。汪艷芳在申請書中寫道:“唐荊陵案件歷時兩年多的訴訟過程已經終結。因政治構陷和迫害,我已經和我的丈夫被人為分離兩年多時間。作為唐荊陵的妻子,我有權利於判後要求會見和顧送。這是最起碼的人倫親情,必須予以尊重,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剝奪、限制和拖延。”

*被失蹤的“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及女友確認被拘留*

《參與》網6月24日發佈消息,稱被失蹤的《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及其女友已有下落,据悉已確認二人在6月16日下午4點時,被雲南省大理市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罪”拘留,現被關押在大理市看守所。

關心中國人權現狀的網絡評論人士北風(溫雲超)24日也發出同樣訊息,並且說盧昱宇和女友李婷玉被拘押在大理大羅洲看守所,李婷玉的父親24日上午已經收到了拘留通知書。

上個星期,盧昱宇和女友失蹤後,家人一直不知其下落,網民也曾發起尋找活動。

國際特赦組織在盧昱宇和女友失蹤後發佈了一份呼籲書,要求中國當局無條件釋放兩人,不能因為他們行使言論自由權而打壓。該呼籲書稱,盧昱宇和女友自2013年起開始,每日整理中國各地的群體事件,並在多個社交媒體上發佈,包括blogger.com、谷歌雲端硬盤、推特及微博,僅在2015年,他們就收集了近3萬宗包括村民抗議徵地、工人罷工,以及業主維權等群體事件。

據國際特赦組織,中國政府最後一次發佈群體事件官方統計數字是在2007年,該年群體事件數目超過10萬宗;但自那時以後,中國政府就停止發表此類官方數字。該機構稱,據中國學者估計,最近今年的群體事件數目每年差距較大,從3萬到18萬宗不等。
該人權機構稱,據了解,盧昱宇和女友因其博客經常受到警察的恐嚇,多次被迫遷移。該機構呼籲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盧昱宇和女友,公開兩人下落。

*陳雲飛案即將開庭 家屬僅得兩張旁聽證*

維權網訊息中心6月24日發佈消息稱,該網獲悉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被控“尋釁滋事罪”一案將於6月30日在成都武侯區法院13法庭開審。據該消息,陳雲飛案代理律師冉彤表示,陳雲飛在與其交流中否認所有被控罪名。冉彤律師還透露,他從法官處得悉,因為保留的座位少,開庭時只能給陳雲飛家人提供兩張旁聽證。冉彤說,他對法官的話表達了不滿,說法庭公開審理的案件公民都可依法旁聽,而政府找人“佔坑”的做法不好,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

陳雲飛因為在2015年3月25日和20餘名維權人士到成都市新津縣為1989年“六四事件”的死者肖杰和吳國峰掃墓,返程途中被持槍特警堵截。次日,陳雲飛被新津縣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並於2015年4月30日,以同樣罪名被正式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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