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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日香港女生網上發涉港獨帖文 認煽動罪判入獄兩月 大律師質疑選擇性執法


23歲留學日本香港女生因網上發佈涉港獨帖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兩個月。(美國之音/湯惠芸)
23歲留學日本香港女生因網上發佈涉港獨帖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兩個月。(美國之音/湯惠芸)

一名23歲留學日本香港女生,被指2018至2023年間在社交媒體Facebook以及Instagram,發佈13篇涉及“港獨”以及“中共滅亡”的帖文,其中11篇帖文在日本發佈,她今年2月返回香港後被警方拘捕,控告她“煽動罪”。這名女生早前承認一項控罪,上星期五被判入獄兩個月,被視為香港國安法實施超過3年來的域外第一例,引起廣泛關注。有大律師分析,國安法的域外管轄權暫時未有針對其他外籍人士,質疑當局今次檢控這名留日香港女生,有選擇性執法之嫌。

留日香港女生網上發涉港獨帖文 認煽動罪判入獄兩月 大律師質疑選擇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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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3歲香港女生袁靜婷2018年起到日本留學,她今年2月底返回香港,3月8日被警方拘捕,其後控告她“煽動罪”。

控方指女生社交媒體發佈13篇煽動帖文

據控方案情指,警方“網上巡邏”期間發現,被告人在2018年9月7日至2022年5月14日期間,在網絡社交平台Facebook以及Instagram上,發表13段具煽動性的言論或照片,其中4篇在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頒布生效前發表的文字,有“意圖引起憎恨或離叛”之嫌,包括”我是香港人、我主張香港獨立”、“中共未滅、何以為家”、“要大家一齊見證、共產黨倒台、香港獨立”、“這個恐怖組織共產黨⋯滅共”。

被告人在在國安法生效之後,在Facebook發表8篇帖文,“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包括“香港獨立、唯一出路”、以及有“光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眼的海報照片,並在Instagram發布一篇帖文,涉及“香港獨立”、“我在香港參加反中示威已有8年”。

案件10月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主審。被告承認一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法官押後到上星期五(11月3日)判刑。

法官指網上犯案傳播快且廣兼具延續性

法官判刑時表示,辯方在輕判請求中力陳被告人犯案時年紀尚輕,被拘捕後與警方合作,她的帖文所吸引到的讚好或留言數量不算龐大,影響力有限,而涉案大部份的帖文都是在海外發布,最後一則帖文是她開始大學一年級課程的一個月後發布,自此再沒有發布。

法官表示,被告人透過兩個被廣泛使用的社交平台,以帖文及圖片形式,持續發佈共13則具煽動意圖的訊息。以互聯網犯案,可以將違法的訊息迅速而且廣泛地散播,具相當的延續性和永久性。

法官表示,就散播的風險而言,涉案的兩個帳戶追隨者數目雖然不算多,但她的Facebook的帖文,佔涉案13則中的12則,是公開予公眾人士隨意瀏覽,正如辯方指所謂俗稱的“地球post”,訊息的散播不只局限於與帳戶有聯繫的人士。

法官表示,其中一則帖文載有日文文字訊息,當中被告人表達了香港獨立的主張,所以在香港境內能閱讀日文的居民,都能接觸到涉案的具煽動性的訊息。

不接納辯方求情判即時監禁兩月

辯方表示,被告沒意圖掩飾身分,行為幾乎自戀,而且涉案帖文早在2018年出現,當時煽動罪已多年沒被引用,其後才再有檢控,強調被告並非明知故犯。

法官表示,即使被告起初不知情,但是她在同類案件開始檢控後,仍沒有刪除相關帖文。不過,法官亦接納涉案帖文原創度不高、流於口號,沒使使用激烈言詞或引起激烈討論。

法官表示,法庭必須以阻嚇性的刑罰為量刑的首要考慮,及早制止煽動性的行為所宣揚的思想在社會蔓延及滲透,帶來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和後果。

法官又表示,被告的帖文或會令無知人士潛移默化地被煽動,有風險以不法手段實踐主張。聽取辯方陳詞後,法官不認為有充分理據判處緩刑,以3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3分1刑期後,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大律師指案情不嚴重應考慮非監禁刑罰

大律師蕭志文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被告涉及的煽動罪情節不算嚴重,加上被告年輕、沒有犯罪紀錄等背景,他認為法官可以考慮非即時監禁的刑罰去處理,例如緩刑或者社會服務令等。

蕭志文說:“如果刑期短的話,即是法官認為其實罪行相對沒有那麼嚴重,是不是應該考慮其他非即時監禁的情況處理,因為一般而言,除了考慮案件有多嚴重,結果就是因為刑期短,所以相對法庭覺得沒那麼嚴重,這個是其中一件事情考慮,另外,正在讀書等等的情況,以及被犯是不是應該考慮給予機會呢﹖”

首宗域外案例應考慮輕判

蕭志文表示,本案是首宗國法法實施之後的域外案例,雖然被告認罪法庭沒有爭議域外檢控,而部份案情發生在國安法生效之前,控方沒有用國安條例檢控,而是用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不過,他認為本案始終是第一宗涉及域外的案例,法庭應該考慮輕判。

蕭志文說:“首先第一次有這個情況,這樣在海外(帖文)控告,因為每一個案件如果第一次帶上法庭的話,因為每一個案件如果第一次帶上法庭的話,其實就是說之前未有的,即是說你不會預先知道那個情況是會被人(控告)、會干犯或者會被司法機構去處理,這個時候等同是大家試水溫,試下這個情況是不是會中(犯法),那個情況之下不是有一些相同類型的情況已經被定罪的,所以其實一般而言都應該我們俗稱是先‘輕手’(從寬)處理。”

本案被告袁靜婷就讀東京大學,她今年3月在香港被警方拘捕後,由她的教授阿古智子披露事件。

多年來從事有關中國研究的阿古智子今年5月到台灣交流時表示,袁靜婷返回香港被捕一事,在日本教育界引起很大迴響,不少老師以及中國、香港留學生都感到擔憂,變得很小心及很緊張,她目前不敢踏足中國。

蕭志文分析,香港國安法涉及的域外法權,例如限制一些言論自由的部份,在其他國家並不犯法,他質疑這次的案例有選擇性執法之嫌,因為其他海外人士被當局懷疑觸犯某些法例的話,都是以禁止入境處理,暫時未有外籍人士因為海外的言論在入境香港時被捕。

蕭志文說:“政府的做法其實一向都在做,有些不受歡迎的人就不讓他入境,其實嚴格上如果抓緊來做它(當局)都可以照做、照抓他,不過,它(當局)不會跑去外國抓,如果你來到香港的時候老實講都可能照犯法的,不過,我覺得既然去到這個地方,這些如果是一些外國人做的話、覺得尷尬的話它(當局)就(不讓你入境),它照現在的處理方法一樣是犯法的,不過為了(避免)尷尬所以就不讓他進來(香港),即是現在都有這個情況,這個不是擔心,其實一直在做,不過,不同人處理方法不同而已。現在正正是這樣做,如果今次這個被告不是一個香港人的話,是外國(人)的話最多就不讓他入境,其實同樣的事情來的,不過做法不同。”

國安法無追溯力但煽動罪檢控增

本案的控罪“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的最高罰則,初犯者為罰款港幣5,000元(超過640美元)以及監禁兩年。

這條控罪在港英殖民時代訂立,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生效之後,港府時隔數十年後才首度引用“煽動罪”,拘捕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成立,判監40個月。譚得志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法官將於明年3月之前頒下判決理由。

蕭志文表示,香港國安法表明不會有追溯期,不過,國安法生效之後刑事罪行條例當中的”煽動罪”的檢控愈來愈多,而且法官考慮刑期的時候加上國安的因素,包括本案的被告,他質疑對被告不公平。

學者指本案可作離散港人”溫馨提示”

移居英國的政治學獨立學者、時事評論員黃偉國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本案令離散各地的港人引以為戒,日後返回香港探親之類都需要多加考慮,不過,他認為海外港人更需要為目前香港的情況發聲。

黃偉國說:“你不知道你就算在香港順利入境的話,會不會順利出境的,第二件事情就是其實正正是因為這種寒蟬效應,海外香港人其實應該是更加為現在香港整個法治、整個司法體制,或者甚至是現在整個特區政府的施政、國安法、未來23條(立法),或者甚至區議會選舉各方面,是發表他們的意見、或者表達他們的意見,因為正正他們在海外是沒有受到國安法那個威脅,或者甚至沒有受到香港相關一些公安條例的威脅,可以暢所欲言發表他們自己一些看法,或者甚至一些意見。”

黃偉國又表示,今次的案件也可以讓離散港人思考自己的定位,到底是”移民”抑或是“難民”。

黃偉國說:“而他們(離散港人)都明白到就是說,既然你的心態不是移民,你的心態其實是難民,或者甚至逃難的話,我覺得去到處理自己那個位置或者定位的時候,會不會今次這個案件都給予這些其實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移民’,還是‘難民’的香港人,有一個很清晰的‘溫馨提示’。”

評論引學者批評當局“做得很絕”

時事評論員譚美德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今次的案件連一名23歲的留學日本香港女生,都因為網上帖文被判監兩個月,而且她是初犯,他認為案件令香港人人自危,甚至兩位親建制的公共行政學者張炳良及呂大樂,上星期五都不約而同在報章撰文,批評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出現“一左二窄”的現象,甚至批評當局“做得很絕”。

譚美德說:“呂大樂的說法簡直是說‘做得很絕’,所以其實你說這個(案例)人人自危的話,我想你說沒有出現的話就是‘嚇死人’。事實上你見到就算現在的情況是,只要你(當局)用一種‘防範之名’的話,它是差不多‘有殺錯、無放過’,如果你這樣看的話,其實呂大樂所講‘做得很絕’是真的存在,你(當局)怎樣令到大家是會服氣呢﹖你不服氣的時候,你要嘛敢怒不敢言,要嘛就只是惶惶不得終日,因為都說是因為那個(2019年)的時代背景,在當時的時候可能很多人都曾經發表過、或者支持過不同陣營的一些講法,會不會今日其實你自己又不記得了,但是又分分鐘只要有人檢舉的話,這個才恐怖,因為其實你沒有辦法防(範)到誰人檢舉你。”

或影響香港經濟及旅遊業

譚美德表示,本案受到國際傳媒關注,可能減低外國旅客到香港旅遊的意欲,尤其是台灣旅客的跌幅相當明顯。

譚美德說:“現在這種做得這麼絕的情況底下,你(當局)就過尤不及,由政治衍生到經濟都受到一個非常之嚴重的打擊,因為大家是沒有辦法想到就算我一些的批評,或者當時(2019年社運)、不是現在,當時的情緒表達或者支持,是不是會變成了我一個身陷囹圄的原因呢﹖如果是的話那麼他來(香港)玩而已,他為甚麼要冒這個風險呢﹖所以其實這個會構成我們(香港)旅客減少,我覺得亦都是一個合理的推論來的。”

首次在亞洲舉行、由香港主辦的“香港同樂運動會”,上星期五(11月3日)開始一連9日舉行,有台灣的同志組織表明,因為擔心香港國安法,決定不來香港,改到墨西哥瓜達拉哈拉作賽。香港政府回應表示,奉公守法,或純粹來香港參與盛事的訪客,不會、亦毋須擔心會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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