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財政部星期三(3月12日)發佈,印尼將自3月25日起對從中國、泰國和台灣進口的聚醯胺薄膜(Nylon Film,另譯尼龍薄膜)徵收反傾銷進口稅。
根據印尼財政部公告,這項規定有效期為四年。
印尼財政部在公告中列出將被徵收進口稅的中國、泰國和台灣企業,稅率從每公斤1,254印尼盾到31,510印尼盾(約合0.076至1.92美元)不等。
被點名的企業包括中國的崑山運城塑業、運城其龍新材料、鶴山運城新材料、曉星化學纖維、廈門長塑實業有限公司及泰國的AJ Plast等兩國多家企業。
公告指出,台灣的所有企業均適用該稅。
此項關稅推出前,印尼反傾銷委員會於2023年3月28日發佈公告稱,應印尼企業PT. Emblem Asia和PT. Kolon Ina.申請,對原產於中國、泰國和台灣的聚醯胺薄膜啟動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的印尼稅號為3920.92.10和3920.92.99。
印尼反傾銷委員會星期三表示,根據調查結果,有證據發現原產於中國、泰國和台灣的進口聚醯胺薄膜產品存在傾銷現象,使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失,而且傾銷與國內產業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相關規定,有必要制定反傾銷進口稅。
此次反傾銷稅針對的聚醯胺薄膜,具有很高的抗拉強度、耐穿刺且耐磨損,應用層面十分廣泛,例如用於食品和工業包裝、製藥、電子和紡織等領域。
中國是印尼最大的貿易夥伴,也是印尼第二大外資來源國,印尼則是中國在東協第二大投資目的地。
上個月,印尼也曾宣佈對中國進口產品課稅的決定。
根據公告,印尼自今年2月20日起繼續對原產於中國、新加坡和烏克蘭的熱軋鋼板(Hot Rolled Plate)徵收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涉案產品為寬度不低於600毫米、厚度超過10毫米以及寬度不低於600毫米、厚度介於4.75毫米至10毫米,未經塗鍍,除熱軋外未經進一步加工的鐵或非合金鋼板材。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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