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的牙齒正在迅速顯露出來。國安法剛剛生效一星期,港府國安委員會就推出了國安法執法細則(實施細則),引起香港和國際輿論的強烈反響。
港人將失去他們珍視的網絡自由
從7月7日開始,香港居民所珍視的網絡自由將不復存在。實施細則規定,警方可以命令出版商、信息平台、網絡服務提供商刪除警方認為不妥的網絡內容。如果網絡管理方沒有及時執行警方的命令,警方可以沒收相關電子設備,強制解密相關信息。
新的條例涉及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個人和組織的多種處罰措施。比如,如果有網站發布了被認為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而且沒有遵照警方命令予以刪除,那麼網絡管理方就可以被罰款10萬港元,被判處一年監禁。
如果網絡服務提供商拒絕合作,將會受到10萬美元的罰款和6個月的監禁。
實施細則包括了七項主要的規定:警察在搜查時可以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實施搜查,可以限制被調查的人離境,並凍結、限制、沒收和充公個人財產;可以刪除當局認為“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以及要求外國和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提供涉港活動的資料;當局還可以截取通信和秘密監視“危害國家安全”人士的通訊、通話信息等等。
這七項規定是對香港國安法第43條做出的補充。該條款是專門為警方處理國安案件而做出的行動指導性原則。
林鄭月娥:不違法,不擔心
作為港府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的林鄭月娥週二在解釋為何制定這個細則的時候說:“要是我們不寫這些細則,那些(國安法的)權力便是絕對的。” 為了“盡力保障和尊重人權,所以我們就制定了這套《實施細則》。”
林鄭月娥還說:“事實上,要是市民奉公守法,從來都沒有想過危害國家安全,應該完全不用擔心。”
研究中國法律的專家表示,這個細則的頒布將使大陸和香港的網絡國家安全政策非常接近,人們可以從大陸的網絡控制的現狀看到香港網絡的未來。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這個《實施細則》的出台,顯示“香港法律的精韻已經不在。
張達明在接受香港電台訪談中說,香港和大陸處理國安案件的手法趨同,香港一國兩制的獨特性將因此而消失,所謂兩制也名存實亡。他說,香港立法會和法庭的作用被大幅度限制,這剝奪了香港法律制度對法治和人權的保障,也就是說,香港法律的精韻不在了。
北京快速把大陸的網絡控制移植到香港
荷蘭萊頓大學研究中國數據和網絡法規的專家羅傑·克雷默斯(Rogier Creemers)表示,中共正在以超快的節奏在香港複製大陸的網絡控制體系。
路透社引用克雷默斯的話說:“現在是要在很短時間內,在一個充滿衝突的環境中完成香港網絡內地化的工作。在中國大陸,北京用了好多年才完成了這個任務。 ”
中國大陸的網絡控制從2013年以來大幅加強。2014年,北京把“尋釁鬧事”的刑事犯罪用於網絡活動。據中國官方數據,此類指控的數量很快增長了5倍。此類案件的受害者主要是藝術家、維權律師和博主。
2017年,中國實施網絡法。該法要求所有網站必須按照當局的要求及時刪除或者審查當局認為不妥的網站內容。在警方執法過程中,網站必須向政府提供技術支持。
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主導下,一個世界上最先進、控制最嚴、且最具懲罰性的數碼監控體系在中國建立了起來了。
現在,香港和中國的法律都允許警方在沒有法院搜查證的情況下進行搜查,都可以對涉嫌煽動仇視中央政府的“嫌疑人”進行處罰。克雷默斯指出:“模糊是一種治理策略”。
克雷默斯還表示,嚴懲,作為一種震懾的手段,是中國國安法效力的核心所在。
外企審慎以對
實施細則出台後,香港許多企業做出謹慎的反應。中國字節跳動旗下的抖音(國際)明確表示,鑑於香港局勢的不確定性,該公司將在近日撤離香港。
美國的谷歌公司、臉書公司、推特公司等也先後表態,它們將暫停與香港政府的合作,暫停處理港府提出的有關索取用戶數據的申請。
一些無法撤離的香港本地企業對新法的態度是無可奈何。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對國安法的這些新的規定表示無可奈何。路透社引用他的話說,“你要想呆在香港,就得遵守國安法,就必須跟香港警方配合。很簡單,很直接。”
但目前香港法律與大陸的法律還有一些不同的地方。在大陸,企業和網絡提供商必須保存至少五年的個人信息,並建立自我審查的機制。所有網絡用戶都必須實名登記。而香港目前還沒有對此做出明文規定。
方保僑說:“我們還沒有案例法。所以,我們還要觀察。” 不過,他說:“但事情的發展要比我們預料的快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