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進黨立委及人權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不要遣返來台尋求政治庇護的大陸人士。
來自中國河北的曹連生、柴英芝兩人今年10月15號從廈門搭乘橡皮艇,在金門大膽島登岸,他們宣稱在中國遭到迫害,希望尋求台灣的政治庇護。
不過,由於他們涉及非法入境,被岸巡總隊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隨後以移民罪起訴,判刑2個月,在金門監獄服刑期滿之後,將於12月14號轉送收容中心(今天?是否已經轉送?),並面臨被遣返中國的命運。
台灣立法委員及人權團體星期一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依照“國際難民地位公約”的原則,不要遣返曹連生與柴英芝,以免他們回到中國之後,遭到更嚴酷的迫害。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根據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的信息,曹連生在中國被黑道欺壓,展開上訪之後,成為中國官方維穩體制迫害的對象,於是才決定轉往海外尋求政治庇護,可說是一位人權難民。
她說:“曹連生和柴英芝,不要急著在最近把他們送回去,我覺得這是貶低我們的國格,違反國際難民地位公約,使得我們在國際上的處境被人家更看輕。”
與會的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表示,即使台灣不是難民地位公約的締約國,也有義務尊重禁止驅回的原則。
楊憲宏還說,朝野政黨應該儘快達成共識,在立法院通過保護中國難民的法案,讓台灣真正落實聯合國人權兩公約的精神,並成為以人權立國的國家。
台灣總統馬英九曾經於2009年將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並在總統府內成立人權咨詢委員會,還找來國際專家學者就台灣落實國際公約的情況提出審查報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曹連生、柴英芝在台尋求政治庇護,絕對不是個案,還有許許多多類似的案例,台灣卻沒有一套完整的處理機制。
主管大陸事務的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周鳴瑞表示,事實上,政府針對大陸人士尋求政治庇護,有一套審核的機制,只是依照現行法律,不包括非法入境或是逾期停留的人士。
他說:“這也是陸委會考量人權,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7條修正的主要原因,陸委會已經2次把這個草案送進立法院,一直沒有辦法順利完成審查。我們希望立法院能盡速將17條及難民法完成應有的程序,讓行政機關能有法律依循進行處理。”
周鳴瑞副處長還說,在大陸有非常多到海外尋求政治庇護的案件,台灣是否都有辦法可以接受,各界要達成共識,也需要一個法制化的程序,讓這些案件通過固定的流程獲得圓滿的處理。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指出,儘管台灣目前沒有中國難民法的相關法律,政府還是可以在兼顧情理法的原則下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