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香港法庭裁定, 觸發佔中運動的前學生領袖黃之鋒和周永康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羅冠聰煽惑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每人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判刑。包括國際特赦和人權觀察等人權組織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國際特赦週四表示,有罪裁決“向言論表達自由與和平集會發出令人心寒的警鐘”。
國際特赦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說:“對於學生領袖的模糊指控看起來像是當局的政治報復”。國際特赦表示,指控基於《公安條例》章節,其“詞語含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多次批評這些模糊概念不符合國際人權法和人民的和平集會權。
區美寶說:“當局必須立即停止使用模糊法律來恐嚇人民放棄履行他們的和平集會權。所有針對和平集會的審判必須停止。”
人權觀察全球倡導總監胡丹稱,學生領袖被“古老殖民法律”定罪,這是一個“偽裁決”。
今年19歲的黃之峰是香港“雨傘運動”中的年輕領袖。那場要求香港實現真普選的民主運動持續了兩個多月,讓香港部分地區陷入癱瘓。
黃之峰在裁決後表示,自己早有心理準備,他不認同自己是參與非法集結,但尊重法庭判決,又認為《公安條例》應被檢討、修改,甚至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