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個法院的法官週一(4月3日)對在2019年11月反政府抗議示威高峰期間被當局指控參與香港理工大學附近警民衝突的九名港人的“暴動”案作出裁決,認定他們有罪。
主審法官郭啟安拒絕接受一些被告作出的自認無罪的解釋,認為當晚抗議者與警察發生“激戰”後,這九名被告提供的出現在騷亂現場油麻地的解釋沒有說服力。
郭啟安稱,檢方遞交的間接證據的累計效應“無疑具有壓倒性”。
2019年6月港府提出修改法規,允許將港人引渡回毫無司法獨立的中國大陸。這個消息引起學生和各階層民眾的強烈不滿,引發持續長達半年多的大規模反送中抗議示威。
2019年11月17日在抗議者和警察在香港理工大學附近發生暴力衝突後,警方將退入理工大的約1500名抗議者封鎖和圍困在校園內。11月18日晚,大批港人聚集在離理工大不遠的九龍油麻地附近企圖衝突警方封鎖線,解救被圍困在校園內的抗議者。
這九名被告當晚出現在油麻地附近,並在那裡被捕。警方依據間接證據推論,稱這九人不是附近居民,且身穿黑衣攜帶裝備出現在“非正常狀態”的區域,並據此認定他們“沒有到現場的理由”,“有暴動意圖”。
法官郭啟安認為,檢方提出的間接證證具有壓倒性,並逐一反駁了辯方的說法。
據港媒報導,一名被告說,他當時攜帶呼吸機和護目鏡是為了給教會中的年輕信徒講授有關聖經裡有關“屬靈戰爭”裡面提到的“上帝盔甲”所需要的道具。還有人說,他們是在油麻地享受色情按摩服務後出來被警察當作騷亂者拘捕的。
法官當庭裁定控方舉證成功,被告並非無辜。法官下令,九名被告被還押送拘押所,等待5月16日最後判決。
這九名被告中有七名男性和兩名女性,年紀最小的22歲,最大的為29歲。此案所涉及的另外一名女性被告在此之前已經認罪,沒有出庭。她也將等候法官的最後判決。
九名被告是吳岳橋、柯俊明、吳卓泓、雷曉天、安俊彥、梅晉豪、潘伊靜、戴卓欣和王智勇。另外還有餘嘉晴已經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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