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親中建制派控制的香港立法會6月4日三讀通過一項遭到泛民議員反對的法律。該法規定,如果侮辱中國國歌,可被判罰款和服刑。香港泛民人士認為,此舉是北京加緊對這個本應享有“一國兩制”城市控制的最新跡象。
在中國當局不顧美國、英國等國際社會強烈反對之下通過制定香港國安法的決定幾天后,香港立法會星期四三讀通過了《國歌法》。
《國歌法》規定,香港的中小學學生要學習唱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並且要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禮儀;侮辱國歌的人一旦被定罪,可以被最高罰款5萬港元,最高服刑3年。
香港的《國歌法》星期四下午在泛民議員的反對下,以41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泛民議員沒有參加投票。這項法律將在6月12日生效。
今天是六四事件31週年紀念日。在今天下午投票前,泛民議員朱凱迪、陳誌全和許智峯先後在會議上潑灑惡臭的不明液體,抗議中國軍隊31年前在北京鎮壓民主抗議的學生和市民。
朱凱迪說,他灑潑的是有機肥料,此舉是讓建制派知道,他們作為中共的“政治打手”將遺臭萬年。
他說:“一個屠殺政權將遺臭萬年。我們今天做的是要提醒世界,我們永遠不要忘記中共在31年前屠殺自己的人民。”
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午對媒體表示,這些滋擾行為不負責任,不但阻礙立法會履行審議法案的憲制職能,也損害立法會的聲譽,有負公眾對議員的期望。
這次灑潑事件迫使立法會的《國歌法》審議暫停4個小時,最終轉到其他會議室繼續。香港媒體報導,警方和消防部門已經對這起事件進行調查。相關議員被從立法會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