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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再次警告周庭 如不改悔歸案將終生受到追捕


香港民主活動人士周庭
香港民主活動人士周庭

香港警方週二(2月6日)再次證實,已經逃往加拿大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周庭已經被正式列入香港警方的通緝名單。

香港警務處負責國家安全的副處長簡啟恩在週二下午的記者會上確認了這個消息。

據香港媒體報導,簡啟恩表示,周庭的行為完全無視法律和秩序,她完全沒有誠信。他還發誓,香港警方將不遺餘力地將她繩之以法。

簡啟恩還兼任香港國安處負責人和港區國安委成員。他敦促周庭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到無可挽回的時候才後悔。

他警告周庭不要抱有任何幻想,認為自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除非自首,否則將被終身追捕”。

周庭今年27歲,曾經擔任已經解散的香港民主派組織“香港眾志”的副秘書長,參加過2019年的香港大遊行。2020年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警方拘捕並服刑七個月,後獲准保釋。保釋期間,她獲得去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學習的機會。

去年12月3日,周庭在社交平台上發文表示,她經過深思熟慮,決定放棄保釋,終生不再返回香港和中國大陸。她表示香港形勢會變得更嚴峻,且港警隨時能以調查為由禁止她出境。

周庭說,“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這樣下去,即使我人安全,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

周庭在關押期間曾被迫前往中國“參觀”,並在港警要求下寫下多封“感謝警方安排,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的類似信件。周庭曾對媒體表示,只有她同意寫悔過書並前往中國,宣傳“輝煌國家成就”,警方才允許她保釋離開香港。

香港政府一直在積極追捕目前居住在海外的民主活動人士。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去年12月14日宣佈通緝五位身處海外的香港活動人士。警方給他們定的罪名是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警方還向為幫助捉拿這些人作出貢獻的人發出每人100萬港幣(約12.8萬美元)的懸賞。

港警國安處在去年7月懸賞100萬港幣通緝八名活動人士,其中包括羅冠聰(Nathan Law)。羅冠聰在2016年與周庭和黃之鋒共同創建了“香港眾志”。

香港眾志已於2020年6月30日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當天解散。黃之鋒自2020年12月以來因多項罪名入獄。

中共和港府在2020年6月底在香港頒佈國安法,其目的是打壓香港民主勢力和港人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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