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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要求公司董事公開個人信息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
香港新聞工作者發出請願書,要求香港政府廢除限制公司董事公開個人信息的法律修正案草案。批評人士說,這項修正案會妨礙新聞自由,保護可能 有腐敗行為的公司董事,使他們的財產得以避開公眾的視野。

這項草案如果成為法律,企業的董事就沒有義務在公開的企業信息中公佈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香港立法會將在五月份之前就這項議案舉行辯論,有可能在明年年初使之成為法律。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是這次請願書的發起人。她說,香港雖然有企業透明的名聲,但是,有愈來愈多尋求隱藏財產的投資者把資產轉移到香港。

她說﹕“這項修正案會嚴重妨礙調查性報道。我們發現政府愈來愈嚴厲地限制信息的自由流通。這中情況傷害到公眾利益。”

雖然香港享受很大程度的法律和政治自治,但是批評人士擔心,大陸政府會施加壓力,要求香港立法會成員批准這項修正案。

就在幾個月前,美國媒體彭博通訊社和紐約時報發表了中國領導人腐敗的報道,令中國領導人十分難堪。那些報道中的內容至少有一部分是通過香港公司信息庫而查證的。

這些調查表明,中國總理溫家寶和被指定接任國家主席的習近平家族擁有數十億美元的商業利益。

麥燕庭說,這兩家媒體的網站在中國仍然被封鎖。

她說﹕“查證國家財富通過領導人的家庭被轉到香港的情況,是記者的合法職責。因此我們敦促中國政府儘快取消這項禁令,向世界顯示中國允許自己的人民擁有新聞自由。”

香港銀行聯合會等團體也認為,為了維護香港公司透明度的聲譽,保證公眾可以獲得這些數據是很有意義的。

儘管如此,這項修正案的支持者還是認為,一家公司的主管,應當擁有自己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證完整號碼不被公開的權利。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說:“人們看來很執著地想知道一名公司主管的住址。根據修正案的變化,公司仍然需要提供一個正式地址,公司主管的全名以及這些主管身份證的部分號碼。這是很多人都支持的一項隱私權利。為甚麼公司主管就要例外呢?”

星期一在香港當地報紙刊登的這份請願書反映了民眾與香港特首梁振英的最新衝突。本月有成千上萬人走上街頭,譴責得到北京支持的這位特首缺乏減少香港不斷增加的貧困現象以及實施普選權利的眼光和能力。最新的民調顯示,自從梁振英發表首份施政報告以來,梁振英的民眾支持率已經下降到百分之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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