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傘運動學生領袖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2014年9月底發起「重奪公民廣場」,開啟佔領行動序幕。今年8月因律政司覆核刑期,被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6至8個月。他們入獄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星期二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等理由,批出上訴許可。
3人監禁超過兩個月後,首次一同保釋步出法庭。周永康對傳媒表示,感謝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讓他們有一次「奇妙旅程」,他對上訴非常有信心。
香港終審法院星期二(11月7日)早上開庭審理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的刑期上訴。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總結申請一方的上訴許可申請主要有4項理據,包括上訴庭是否有權修訂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如案件涉及「公民抗命」或行使憲制權,判刑應否考慮這些犯案動機;上訴庭就判刑所定下的新指引,能否追溯至未定指引前的案件;第4點只針對上訴庭判刑時仍未年滿21歲的黃之鋒,上訴庭是否可以不為他索取任何報告便判刑。
三位終審法院法官退庭商議約10分鐘後表示,基於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批准上訴許可,並盡快排期在兩個多月後,即是明年1月16日開庭審理。
監禁80多日的周永康星期二提出保釋,與兩星期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黃之鋒及羅冠聰,同樣以接近6,500美元現金,以及周永康父親作人事擔保,並交出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可以離開香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相隔接近3個月,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首次一同步出法庭,他們面露笑容、精神奕奕,大批香港本地及海外傳媒在法庭外等候他們接受訪問。
在監獄服刑最久的周永康首先感謝家人、女朋友、支持者及律師團隊的支持,他又特別感謝被指力排眾議、堅持提出刑期覆核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讓他們有一次「奇妙旅程」。周永康又表示,服刑期間要適應獄中環境,並將獄中生活變成學習契機。
周永康說:我覺得是要多謝袁(國強)司長的,因為今次我們有一次這麼奇妙的旅程,其實都多得袁國強司長,我相信我們在懲教署(監獄)裡面,都學識了很多不同的事情,亦多謝他令到再次有機會(看到),究竟司法、公正、公義是不是可以被實踐和被看見,我想全世界都非常關注我們的案件,未來是怎樣去審判,我相信如果沒有他,我們不會有這樣的機會。
被問及為何兩星期前不同黃之鋒及羅冠聰一齊申請保釋,今日才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的原因,周永康回應表示,主要是由於對上訴審訊非常有信心,而且排期上訴的時間比預期快,想不到有任何理由要留在監獄。
周永康說:如果留在壁屋監獄的話,最大的用處應該就是協助懲教署去改革更新,但是在想不到原因要繼續留下來的情況之下,我認為其實是應該要保釋行出來,去告訴我們的朋友,以及不少在世界上支持我們的人知道,就是我們其實是會繼續在這條路上行下去,這是為何我有保釋的決定。
黃之鋒表示,對上訴持審慎樂觀的態度去應對,如果明年1月16日維持上訴庭原判的話,他們3人就要返回監獄服完餘下的刑期。黃之鋒表示,他們會平常心看待,並會繼續跟進囚犯權益的問題。
黃之鋒並表示,感謝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專家最近發表聲明,呼籲香港終審法院按香港在國際人權公約下的義務處理他們的上訴,反映國際社會一直關注香港民主進程,並關心本案的審訊,令香港人明白爭取民主自由的路上並不孤單。
黃之鋒說: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香港的民主一向都是受到國際關注,聯合國的人權專家去發表這個聲明,亦證明今次其實這個審訊,以及香港由雨傘運動以來,由審訊、判刑到終審法院在未來1月的判決,我都相信這件事件是國際社會非常之關心及關注。
羅冠聰表示,終審法院批出的上訴許可,大部份涵蓋了他們提出的申請理由,包括上訴庭有多大程度,可以重新審理原審裁判官的案情基礎;以及上訴庭以動機去考慮判刑時,會有多大程度去考慮公民抗命這些追求公義的原因,他希望終審法院的上訴判決,能夠保障香港人的集會自由。
羅冠聰說:我們都認為終審法院劃出這個上訴的範圍,其實都處理了很多我們提出的問題,未來我們都希望審訊會順利,希望未來得出的結果是有利於保障我們的集會及遊行自由。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學聯常委羅冠聰,2014年9月26日晚,號召群眾「重奪公民廣場」,開啟79日的佔領行動序幕。他們去年8月分別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向上訴庭要求將3人即時收監。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今年8月17日頒下判詞,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分別被改判即時監禁6、7及8個月,成為雨傘運動首批被判入獄的學生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