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最近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允許香港政府以單次個案形式,處理中國大陸及台灣等地移交逃犯請求。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反對修例,擔心成為”木馬屠城記”,香港的異見人士可能被安插罪名後被移送到中國受審,也是變相將台灣納入中國的管轄。目前仍被中國執法機關以”違法經營書籍銷售”通緝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非常擔心,尤其中國當局可能羅織罪名引渡他,在修訂條例通過前可能離開香港。
香港男子陳同佳2018年初涉在台北市一間旅館,殺害20歲的同行女友潘曉穎,然後把藏有屍體的行李篋棄置在新北市一處偏僻樹林後,返回香港。
港女台灣被殺未能引渡回港疑犯
台灣當局曾要求香港政府遣送陳同佳赴台受審,但礙於香港和台灣未有引渡協議,處理引渡安排的法例亦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的個案,香港當局無法就殺人案將陳同佳遣送台灣受審,只能就陳同佳返回香港後,涉嫌盜用潘曉穎的信用卡,控以盜竊及洗黑錢罪。
香港保安局星期二(2月12日)向立法會呈交文件表示,潘曉穎在台北遇害的案件引起香港社會極大關注,受害人家屬除極度哀痛外,更多次致函及與港府官員會面,表示這制度上的漏洞極不公義,社會亦有聲音質疑香港當局對打擊跨境嚴重罪行的決心。保安局表示,檢討法例後認為必須盡快修訂相關法例,以堵塞漏洞,保障社會安全。
保安局擬修例可引渡疑犯到中國及台灣
由於香港與中國大陸和台灣都沒有就引渡疑犯達成長期協議,《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又訂明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地方”。保安局建議刪除相關條文,容許單次引渡安排適用任何未訂長期安排的地方,即包括中國大陸以及台灣。
保安局同時建議,明確將《逃犯條例》下的單次安排與一般性的長期移交安排區分,讓特首可以發出證明書,以啟動處理臨時拘捕及移交請求,毋須再經立法會。保局計劃本立法年度提交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星期五(2月15日)將會討論有關建議。
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引起香港各界高度關注。台灣行李篋藏屍案女死者潘曉穎的母親,在保安局公佈修訂《逃犯條例》,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哭訴女兒被殺差不多一年,她與丈夫都未能接受這個事實,希望可以為死去的女兒討回公道,沉冤得雪。
民主派反對修例憂成”木馬屠城記”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星期三(2月13日)聯同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會見傳媒表示,民主派反對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他們認為事件茲事體大,修訂條例表明所謂”香港以外的中國地方”一定包括台灣,這種原本法律上的用語,其實是一種政治表述。
毛孟靜說:你如果要改的話,就可以說”香港以外的中國地方”,你可以加一個括號,”但不包括台灣”,這樣的新安排就可以只適用於台灣方面,而第二就因為香港人對大陸的司法制度實在是缺乏信心,是非常擔心會有香港人或者是來了香港的大陸人是因為一些被安插的罪名被引渡回中國大陸。
毛孟靜表示,修訂條例可能會訂明不會有政治審判或者異見人士,在香港被引渡到中國大陸,但是她認為中國當局可能會用經濟犯罪等,”包裝”的罪名去引渡政治犯或者異見份子,而且修例並無追溯期,銅鑼灣書店李波及林榮基這類個案,有可能成為中國引渡的對象,情況岌岌可危。
毛孟靜表並表示,修訂條例又建議特首個人可以簽發證明書,繞過立法會就可以引渡疑犯,可能出現一人獨濫大權,亦擔心修例成為”木馬屠城記”。
毛孟靜說:我們說到底當然非常同情及有深切感受,對台灣的謀殺個案,但是我們就不希望香港政府今次給人的感覺好像”木馬屠城記”,即是趁勢就製造一個情況出來,不但台灣可以引渡,整個中國大陸都可以引渡回去,這是要不得的,政府真的應該考慮,可不可以就個別的個案單次,它現在都說單次,就是純粹是適用於台灣。
林榮基擔心被羅織罪名引渡中國
目前仍被中國執法機關以”違法經營書籍銷售”通緝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非常擔心,尤其中國當局可能羅織罪名引渡他。
林榮基說:之所以這麼久2016年我公開了事件之後,它還有一個通緝令在我身上,它現在無取消的,即是說如果這個條例一通過的話,它就有可能大陸會改變罪名,配合香港的刑事罪行,它可以抽一條出來配合的,即是大陸可以隨時變更我的通緝罪名,這樣就有可能通過香港的引渡條例的修改,我會被正式跟它的法例引渡回中國大陸,接受它的所謂審訊,這件事情我個人當然非常擔心。
林榮基表示,修例之後不但對他有影響,將來所有香港人都有可能成為中國引渡的對象,甚至變相將中國的”尋釁滋事”、”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引入香港。
林榮基說:譬如他在香港遊行、示威、舉過牌,或者寫過文章,接受過訪談,而中國大陸認為你這一類言行是底觸到它的國家法例,它也可以通過新修訂的引渡條例,將本來的言論自由變成刑事罪證,同香港的法例去配合,亦可以再通過這個新修訂的引渡條例,將你引渡回中國大陸,接受它的所謂審判。
林榮基:打算在一兩個月內離開香港
林榮基表示,中國的法庭審判只是按共產黨的意思而執行,完全無公平審判,以他曾經在中國被軟禁的經驗,甚至不允許他請律師及見家人。
由於香港立法會完全由建制派議員主導,保安局建議的修訂條例很可能在今年7月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林榮基表示,打算在一兩個月內離開香港,以免被中國當局引渡。
林榮基說:可能住在香港這一兩個月就找地方落腳。香港很明顯現在中國大陸對香港的管治,就是大家都很清楚就是一年比一年緊,甚至一個月比一個月緊,如果這個情況是新修訂條例的引渡是生效或者立了法,當然有它的所謂步驟、過程,特首有一次性案件發出指示,香港政府執行,有一個過程就是要通過所謂法庭、法官的判決,看法官的判決是如何,是否執行(引渡),問題是香港的司法制度失去了獨立性。
林榮基表示,已經不相信香港的法庭可以替他把關,因為中國人大有最終的釋法權,擔心日後有關引渡疑犯的個案,亦會引起中國人大釋法,變相香港的司法獨立已經被中國操控。
朱凱迪:逼台灣承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
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迪表示,這次修例是香港保安局”串同”民建聯,表面上是為女死者主持公道,實際上是為北京一次過打通”從香港移交逃犯到中國大陸”以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兩道政治缺口的大謀略。
朱凱迪說:第一個我覺得是政治串謀來的,第二拿台灣的兇殺案來”過橋”,但現在的操作其實是逼台灣當局承認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
朱凱迪又表示,很多中國異議人士,他們不是被中國用政治罪行控告,而是用其他罪行包裝,例如艾未未是被告”逃稅”,所以台灣人在香港被中國稱為”犯有經濟罪行”,香港法庭只需要看到這些表面的證據,不用理會是否背後涉及政治,香港法庭將成為”磨心”。
公民黨憂23條立法後港人被引渡中國受審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及郭榮鏗星期三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當局建議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容許香港政府移交在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一事會面。
公民黨表示,李家超在會上表示政府建議刪除兩條條例中,訂明該條例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的協助及移交的限制。李家超亦透露港府正與中國當局磋商移交逃犯協議。公民黨就此表示極之憂慮。
郭榮鏗表示,一國兩制保障香港的司法獨立、中國大陸法例不適用於香港、中國執法人員也不可來港執法;一旦通過此修例,港府便可應中國政府要求,將身處香港的人移交到中國大陸。他認為香港以至世界各國普遍認為中國司法制度不能保障受審者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包括聘請律師代表的權利不被幹擾、不得未經審訊而被長期監禁等。
郭榮鏗表示,中國政府亦曾多次以商業罪名拘捕異見人士。他更擔心,當香港為《基本法》23條立法後,在港人士便可因為相關行為在香港及中國均構成罪行,而被移交至中國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