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香港高等法院一位法官星期五下午裁定,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旺角清場的9名不認罪被告的“刑事藐視法庭” 罪名成立,其中包括目前因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院案已在獄中服刑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
該案一共有20名示威者被告,其餘11人早前已經認罪,願意承擔公民抗命的後果,包括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和因衝入公民廣場案被改判囚禁的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
據港媒報導,黃之鋒和黃浩銘在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約十多位法庭旁聽者在開庭前向犯人欄高喊“生日快樂”。 10月13日21歲生日的黃之鋒則大聲回應“多謝”。
法官表示,由於忙於審理前特首曾蔭權“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的重審,不知該案何時審結,因此對20名旺角示威者的判刑日期有待確定。
由於2014年雨傘革命的佔領持續近2個月仍未結束,有出租車業及小巴公司認為影響生計,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獲批准。 11月27日,法庭執達主任在警方配合下清場旺角佔領區,黃之鋒、岑敖暉、黃浩銘等人沒有離開,被警方拘捕。
岑敖暉在庭外表示,對判刑已有心理準備。而不認罪的前社民連梁國雄議員的助理陳寶瑩表示,不認為自己有破壞法治,只有在民主基礎上才有真正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