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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逮捕記者 被各記協齊譴責


2019年10月27日一名香港記者在警察驅散示威群眾時, 被胡椒噴霧噴中,由旁人協助救援。
2019年10月27日一名香港記者在警察驅散示威群眾時, 被胡椒噴霧噴中,由旁人協助救援。

香港英文網絡媒體《香港自由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的一位自由攝影記者梅詹姆士(May James),10月27號星期天在旺角採訪時,被控“阻差辦公”,被警方逮捕,星期一凌晨6點交付100港元,獲准保釋。香港記者協會及外國記者協會都已經提供法律支援。香港記協、攝影記者協會、外國記者協會都發聲明,譴責香港警方妨礙新聞自由。

攝影記者協會表示,當時身穿記者背心的梅詹姆士,被警員要求除下臉罩,以及出示記者證,她配合辦理,於出示證件的時候被推撞之後被逮捕,帶往紅磡警署。

香港外國記者會星期一發出聲明,譴責香港警方。聲明當中表示,當時梅詹姆士已經表明自己是記者,身著明顯的反光黃背心,戴著頭盔,背著背包,全部都寫著明顯的“媒體記者”。她配合警方,出示記協核發的記者證,仍然被查問,最終被逮捕。警方指她當時不合作。

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在《香港風雲》節目上表示,當時梅詹姆士出示了自己的記者證之後,回問警員是否可出示警察委任證,這是合法的要求,但卻被警察以“阻差辦事”的罪名逮捕。不過今天早上獲釋之後,警方並沒有以任何罪名起訴她,可見警方也自知理虧。

根據香港01,香港電台、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報導,警方也曾向記者直射藍色胡椒水、發射橡膠子彈,向記者投擲催淚彈,推跌記者等等,也有防暴警察強行扯開記者的防毒面具。

據報導,警員說:“沒有煙了,除掉面罩,執行蒙面法,記者也不可豁免”。根據美國之音記者親身體驗,警方通常一次發射多枚催淚彈,影響的地區不小,而如果是在巷弄當中,肉眼可見的濃煙可能淡去,但嗆人氣味與化學物質依舊殘留在空氣當中,需要好一陣子才會消失。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在《香港風雲》節目上也說,催淚煙的效果可能還留在空氣中的時候,警方不應該強行抓脫記者的防毒面具。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公開表示,記者屬於《禁止蒙面規例》當中列名的“因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人士,可獲豁免。有防暴警察強扯記者的防毒面具,說這是蒙面法規定。星期一立法會上議員質詢保安局副局長歐志光,他回答是記者跟醫護人員應該豁免。

在星期一下午四點的警方例行記者會上,警方表示在星期天的發射了88發催淚彈、27發橡膠彈,以及20發布袋彈。香港警察公關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上說,雖然記者在蒙面法上有免責辯護,並不代表有特權不受截查,謝振中也說,如在未警告情況下強行扯下記者的防毒面罩,“不理想”。

曾鈺成說建制派不希望推遲區議會選舉,中國官媒再批黃之鋒

此前傳出港府可能以社會動亂的名義,推遲或取消選舉。民建聯創辦人曾鈺成星期一表示,建制派不希望推遲區議會選舉,而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讓區議會選舉順利舉行。曾鈺成表示,希望區議會選舉有助於降低社會對抗氣氛。他認為建制派擔心選舉不公平不無道理,但如果押後選舉,選舉工程會更複雜。

與此同時,區議會選舉將在11月24號投票,已不到一個月,不過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至今未拿到選舉資格。他日前收到選舉主任第三度來信,查問其政治主張。黃之鋒星期天重申,自己及眾志的立場沒有改變,並“不提倡也不支持香港獨立為民主自決的選項”。黃之鋒說:“我的立場不曾改變,改變的只是政治審查的環境”。

中國官方媒體《人民日報》星期天則發表評論文章,形容黃之鋒為“美國在香港的代理人”,助美國於香港掀起“顏色革命”,文章又提到黃之鋒從2012年底開始,即獲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財政資助。對此,黃之鋒在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這些指控是無中生有,並重申從來沒有收取任何外國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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