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本土派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上星期二(11月15日),被高等法院裁定就職宣誓無效,取消兩人立法會議員資格後,兩人隨即提出上訴,理據包括:宣誓屬於立法會內部事務,法庭不應干預、議員在議會的言論享有豁免權等。但是星期四開庭審理時,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則表示,本案的爭議點在於宣誓者有無正確、有效地宣誓。
梁頌恆星期三晚在個人面書上貼文表示,今次上訴庭裁決將不會是最終結果,因為失利一方肯定會上訴到終審法院。梁頌恆又表示,即使他們最終贏得訴訟,也不一定能取回議席。我們接通美國之音特約記者湯惠芸的電話,連線報道立法會宣誓風波上訴的最新情況。
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回顧:
10月12日 香港立法會70名候任議員進行就職宣誓。監誓的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不接納兩名青年新政候任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以及功能組別候任議員姚松炎的宣誓。三人宣誓時均偏離傳統字句及風格。自決派獨立議員劉小麗就職宣誓 似默哀形式,後來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佈無效。
10月18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可以在收到書面提出後,安排議員在10月19日的立法會大會再次宣誓。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向高等法院申請緊急司法覆核,要求禁止梁頌恆及游蕙禎再次宣誓。
10月19日 立法會大會建制派議員黃定光及非建制派功能組別議員姚松炎獲准再次宣誓,但39名建制派議員集體離場抗議,觸發立法會流會,以致梁頌恆、游蕙禎及劉小麗無法再次宣誓。
10月25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佈改變決定,只安排劉小麗在10月26日的立法會大會再次宣誓,押後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再宣誓,亦不容許二人進入會議廳開會。
10月26日 梁頌恆和游蕙禎在部分非建制議員及傳媒的「護送」下成功進入會議廳,會場混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佈休會,劉小麗亦未能再次宣誓。
11月2日 立法會大會劉小麗完成第二次宣誓。其後梁頌恆和游蕙禎衝入會議廳,以自備咪再次宣誓。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不確認梁頌恆和游蕙禎再次宣誓, 立法會大會轉到其他會議室繼續開會。梁頌恆和游蕙禎與多名助理當日企圖再闖會議室,多名立法會保安報稱不適送院治理,立法會大會再次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