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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將判刑 當局嚴刑阻嚇參與六四集會


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前排右起)、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後排右一),因參與2020年六四31周年燭光集會,被控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在區域法院認罪。(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前排右起)、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後排右一),因參與2020年六四31周年燭光集會,被控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在區域法院認罪。(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支聯會: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將判刑 當局嚴刑阻嚇參與六四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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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去年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由,31年來首次不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多名民主派人士,當晚仍按照傳統進入維園悼念六四死難者。事後24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拘捕,被控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其中,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4名被告,星期五在法庭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到下星期四判刑,並表明社會服務令並非適當處罰,各被告需要被羈押候判。對於首次有人因為參與六四集會被即時羈押,支聯會表示驚訝,質疑當局以嚴刑阻嚇市民參與今年六四集會,表明將會繼續舉辦六四悼念活動。

1989年六四屠城事件發生之後,香港支聯會從1990年開始,每年都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

警方去年首次拘捕24名參與六四集會人士

香港警方連續30年每年都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每年最少都有幾萬甚至高達接近20萬人參與,是全球最大型悼念六四屠城的集會,維園燭光如海的照片成為悼念六四最具象徵意義的畫面之一。

香港警方去年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理由,31年來首次不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多名民主派人士,當晚仍按照傳統進入維園,燃點燭光悼念六四死難者。

事後24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拘捕,包括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陳皓桓、何秀蘭、胡志偉、梁國華、黃之鋒、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被控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另外兩名流亡海外的被告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以及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早前缺席提堂,法庭對他們發出拘捕令。

黃之鋒等4名被告認罪

其中4名被告,包括24歲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兩名27歲的區議員岑敖暉、袁嘉蔚,以及26歲的區議員梁凱晴,星期五(4月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控方在法庭讀出控辯雙方承認的案情表示,支聯會秘書蔡耀昌代表支聯會就2020年6月4日的六四悼念活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不過,當時衞生署認為,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急劇飆升,市民應保持社交距離,降低感染風險;如果舉行大型公眾集會,亦難以實施量體溫以及8人限聚等防疫措施,因此不建議舉行公眾集會。

警務處處長亦以疫情嚴峻及限聚令等理由,拒絕對去年的六四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控方表示,李卓人以及大約400名群眾當晚仍然進入足球場內燃點燭光,控方又讀出當時人群高呼“平反八九民運”、“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估計當晚約有2萬人在維園聚集。

法官指控方毋須在法庭覆述政治口號

負責審理案件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打斷控方發言表示,留意到案情寫有很多口號,但法官認為各被告被控的是“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到底被告當晚有沒有叫口號其實不重要。

法官又認為,帶有政治色彩的口號不需要在法庭內提到,要求控方修改為“叫口號,人群回應口號”等,毋須覆述口號內容。

辯方律師冀法庭考慮人權及公共衛生

4名認罪的被告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求情。夏偉志表示,仼何人犯法都需要負上刑責,不過,他認為本案並非是一單容易的案件,法庭需要考慮兩個層面,第一是人權,第二是公共衞生,他強調本案是首宗涉及公共衞生的未經批准集結。

夏偉志表示,紀念六四的燭光晚會,30年來都受政府包容。過往的晚會都很和平有序。夏偉志表示,當晚集會無涉及暴力、無煽動他人使用暴力、無損壞財產,全程都和平有序。

夏偉志強調,警方是因為公共衞生反對當晚集會,但4名被告全程佩戴口罩,無證據證明他們曾經脫下口罩,集會組織者至少採取了一些行動,以確保參與者保持社交距離,並不是完全漠視新冠肺炎疫情。

4名被告被羈押候判

夏偉志表示,除非別無他法,否則文明社會不應該將4個有才華的年輕人送進監獄,希望法庭為4名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不過,法官表明,社會服務令並不是適當的處罰。夏偉志回應,如果法庭要判處監禁,希望判處緩刑或短期監禁。

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件押後到下星期四(5月6日)判刑,4名被告需要即時被羈押候判。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因為民主派初選47人案等罪名,已經被羈押或服刑中,只有梁凱晴因本案首次被羈押。

26歲的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因去年六四燭光悼念集會,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法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柙等候判刑。(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26歲的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因去年六四燭光悼念集會,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法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柙等候判刑。(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支聯會對4名被告即時被羈押感驚訝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何俊仁以及兩名成員,星期五早上到法庭外聲援各被告,他們高呼口號:悼念六四無罪、屠夫政權有罪、結束一黨專政、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建設民主中國、集會自由無罪。

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左起)及鄒幸彤與兩名成員到區域法院大樓外聲援黃之鋒等被告,他們高呼悼念六四無罪等口號。(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左起)及鄒幸彤與兩名成員到區域法院大樓外聲援黃之鋒等被告,他們高呼悼念六四無罪等口號。(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對於首次有人因為參與六四集會被即時被羈押,鄒幸彤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表示驚訝,她認為在港人熟悉的人權標準下是不恰當。

鄒幸彤說:基本上覺得即時被羈押是不恰當的,也有點驚訝,由我們最開始的預期,罰款、社會服務令,法官講明不給,就算再比較8-18、8-31(案),都有相當的被告緩刑,緩刑就不用還柙、不用坐牢,現在未去到最後決定,法官已經先說了,這件事是有些驚訝的,也覺得不是很恰當,畢竟那些大家都熟悉的人權標準,一個和平的集會是不應該受到刑事處罰,更加不應該是受到失去自由的處罰,現在已經完全違背了這個原則。

鄒幸彤批評當局“借疫打壓”

鄒幸彤表示,控方的指控塑造疫情嚴峻的氣氛,但她認為控方是“借疫打壓”,她又認為當局不可以因為疫情而禁止所有集會,她質疑為何最近疫情下可以舉辦多場室內以致戶外的演唱會,她希望警方今年不要再以疫情禁止支聯會舉辦六四集會。

鄒幸彤說:香港那時候(去年六四)都未到,就要每個人都關在自己家,不准出入,你可以上班、可以做很多事情,其實出去擠地鐵比維園當天擁擠,我們也願意同警方溝通,提出各種方法讓六四燭光集會符合社交距離,符合隔離安全原則的情況下進行,警方卻不去考慮,我很希望這種不尊重人權的情況不要在今年再重覆。

支聯會繼續申請今年六四燭光集會場地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星期二(4月27日)向警方申請,在維園舉辦六四32周年燭光集會不反對通知書。管理維多利亞公園的康文署回應表示,署方因應疫情,已暫停處理轄下免費康體場地用作非指定用途活動的預訂申請,直到另行通知,並已就安排通知支聯會。

鄒幸彤表示,康文署的通知只是“例行公事”,以疫情原因暫停所有租借場地申請,而暫停不代表之後不會處理,所以目前還在等候的階段,她希望今年當局不要雙重標準。

鄒幸彤說:我們提交了相關的(六四燭光集會)申請,政府已經容許了很多公眾的活動,包括演唱會,這些都可以,為甚麼娛樂可以,政治表達就不可以呢﹖不合理的,所以希望政府給我們一個合理的決定,現在還不知道最後結果,包括這個(刑期)判決,包括警方的決定,我們看看他們會怎樣做。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對首次有人因為參與六四燭光集會被即時還柙感到驚訝, 質疑當局阻嚇市民參與今年六四32周年悼念活動。(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對首次有人因為參與六四燭光集會被即時還柙感到驚訝, 質疑當局阻嚇市民參與今年六四32周年悼念活動。(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質疑當局阻嚇市民參與悼念六四活動

記者問及,法庭在六四32周年紀念日一個多月前,對4名被告作出監禁式的刑罰,向社會釋放甚麼信息﹖鄒幸彤認為,是想阻嚇市民參與今年的六四悼念集會,她表明支聯會將會繼續舉辦六四悼念活動。

鄒幸彤說:我們不能代表所有人,我們只能夠說我們不會這樣被嚇著,我們真的對一個社會好,對一個民主社會的要求,就是要有多元的聲音,我們會堅持去表達這些多元的聲音。

學者批香港自由倒退對年青人入獄感難過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法庭只是按照警方的定義,技術上判決4名被告參與去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不過,他認為香港人30多年來都堅持燃點燭光悼念六四,今次因為六四集會判決4名年青人入罰,反映香港自由的倒退與中國其他城市沒有分別。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對4名年輕人因為參與六四燭光集會,而要受牢獄之災感到難過。(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對4名年輕人因為參與六四燭光集會,而要受牢獄之災感到難過。(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鍾劍華說:其實過去這麼多年,即是香港每一年的六四都向全世界展示一種燭光,去追求正義、追求合理地去處理一些問題的燭光,所以這次4個年輕人因為參與那次(六四)集會而坐牢,政府可以用那些法律技術的理由去解釋,甚至遲些利用國安法去令到六四集會以後無辦法舉行都有可能,但是我覺得這樣不會沖淡香港人對六四的記憶,而且只會成為了香港由一個文明、現代的社會,倒退成為一個同中國其他城市沒分別的社會,一個很重要的標誌,我覺得蒙羞的不是香港人,蒙羞的是特區政府以及北京,當然4個年輕人因此而可能要承受牢獄之災,無論如何都是令人相當之難過。

朱凱迪再考慮是否認罪

另一名早前打算認罪的被告、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還柙的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星期五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仍在考慮答辯意向,要求押後到6月11日與同案另外19名被告一同再提訊,獲法官批准。

散庭後朱凱迪從被告欄走進羈留室時,向多名旁聽人士高呼“撐著!”有旁聽的市民高呼掛念朱凱廸。

黃之鋒在散庭前向公眾席高呼,“我們改變不到世界,但可以不讓世界改變自己”。黃之鋒去年12月因反送中運動“6-21包圍警總案”,被判監禁13個半月;今年4月13日他再因為反送中運動“10-5反蒙面法遊行”,被判監4個月。而黃之鋒也因為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被控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5月31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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