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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2021國防授權法》草案籲美軍醫療船“安慰號”及“仁慈號”停靠台灣


美國海軍醫療船“安慰號”(USNS Comfort) 三月時新冠肺炎疫情中停靠紐約。
美國海軍醫療船“安慰號”(USNS Comfort) 三月時新冠肺炎疫情中停靠紐約。
美《2021國防授權法》草案籲美軍醫療船“安慰號”及“仁慈號”停靠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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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為美台軍事合作帶來新機會,正在美國國會審議中的《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of FY 2021)草案,其中就有條文呼籲美國國防部讓海軍醫療船“安慰號”及“仁慈號”停靠台灣,以便延續美台應對新冠肺炎的協作,進一步改善雙方在軍事醫藥及人道災難救助的合作。

參議院軍事委員會6月2日即表決通過金額達7405億美元的《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不過詳細條文直到星期二(6月23日)晚間才對外公佈。

編號S. 4049的《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草案有兩個條款涉及台灣,第1258號條款陳述美國的政策及參議院對《台灣關係法》的意見;第1259號條款表達參議院對美國海軍醫療船“安慰號”(USNS Comfort)及“仁慈號”(USNS Mercy)停靠台灣的意見。

1258號條款說,美國的政策明定《台灣關係法》及1982年7月提供給台灣的“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的基礎,《台灣關係法》中“沒有任何內容限制美國盡可能深化彼此間的廣泛、緊密和友善關係,包括防衛關係”,而且這個法律應該隨著政治、安全、經濟動態及不同情況的轉變來實施和執行。

條文詳述《台灣關係法》的規定稱,美國預期“台灣前途應該通過和平手段來決定”,“任何以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前途的作為都是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安全的威脅,也是美國的嚴重關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加大的脅迫及咄咄逼人的行為,包括針對台灣持續增加的軍事操演,都與和平決定台灣未來的預期背道而馳。”

基於《台灣關係法》也稱,美國支持台灣具備自我防衛能力,條文也規範各種強化美台軍事關係與合作的項目,表明美國支持台灣發展“有能力、有準備及現代化的防衛部隊”。

這些項目包括:美國支持台灣取得武器和服務、 確保台灣提出的軍事需求能得到及時審議和回應、支持與台灣進行現實的訓練和軍事演習,包括太平洋多國軍演(RIMPAC)及歐文堡(Fort Irwin )陸軍國家訓練中心的聯合訓練、在《台灣旅行法》之下增加美台高級軍事將領的交流,以及擴大軍事醫藥及人道災難救助合作等。

條文也指出,《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將維持能力,抗拒以武力或其他形式危及台灣人民安全、社會或經濟制度的脅迫,包括美國軍隊必須具備“拒絕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以造成'既成事實'的行動來迅速控制台灣”的能力。

依據上述《台灣關係法》各項規定,美國參議院意見認為,美國國防部長應該確保國防部完整執行條款中關於美台防務關係的規定,並且發布關於執行這些規定必要的新政策指引。

1259號條文說,美國國會認為國防部“應該執行'安慰號'及'仁慈號'停靠台灣”的任務,以便1) 延續美台應對新冠肺炎(COVID-19)的協作,包括檢測、疫苗與藥物的研發和口罩的捐助; 2) 進一步改善美台軍事醫藥及人道災難救助的合作;3) 讓美方人員得以從台灣人士的專業獲益,因為台灣應對新冠肺炎富有成效;4) 延續安慰號與仁慈號的使命,它展現了國防部在全球部署海上醫療能力的能量,以及提供美國在重大危機時的應變能力的價值。

雖然這不是參議院第一次在國防授權法中呼籲讓美軍醫療船停靠台灣,不過《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草案的相關條文凸顯新冠肺炎對草案內容的影響,在文字上也有更明確的描述,例如指明兩艘醫療船的名字和美台應對疫情的合作項目。

《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也有關於美軍醫療船訪問台灣的條文,特朗普總統簽署生效的法案稱,美國國會意見認為國防部長“應該考慮支持美國醫療船訪問台灣,作為年度'太平洋夥伴'使命的一部分,以便改善對災難反應的計劃及準備,並且加強美台之間的合作。”

《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草案也將美國與俄羅斯、中國的戰略競爭列為優先重要事項,條文鼓勵美國空軍在印太地區設立F-35A 戰機的操作地點,以便能在此一優先地區快速部署備戰部隊。草案也鼓勵五角大樓配置足夠資源,將可能遭到巡弋導彈及先進高超音速導彈,特別是來自中國的導彈攻擊的基地,列為優先保護的目標。

目前草案正在軍委會各小組委員會進行審議,海上力量及軍力投放事務小組星期二已經就此案舉行聽證會,草案預訂在未來幾星期完成修訂後送交院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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