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的律師表示,公安起訴書中所指的組織集會,都與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和爭取平等教育權利有關。警方還說,許志永為北京和其他地方發生的要求官員公示財產活動提供旗幟和物資。
作為推動2003年廢除收容遣送制度三位法律人之一的許志永,因呼籲官員公開財產、要求異地平等教育權利,今年4月起被軟禁和拘留。許志永始終堅持自己無罪。
被外界視為公民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第一案的江西新余劉萍等三公民“非法集會”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案, 經過4天的庭審12月6日結束。該案因可能為其他公民案件提供指導性判例,引發海內外極大關注。而新余當局拘留證人,騷擾和阻撓律師正常辯護,無視酷刑等證據更是受到外界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