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記者委員會周四(1月5日)要求香港當局立即釋放因報導2019年和2020年香港抗議示威活動而被判刑的記者。這兩名記者一位是香港獨立記者鄧卓儒,另一位是香港攝影記者蔡健瑜。
鄧卓儒由於在為台灣公共電視PTS報導2019年香港理工大學圍城事件時攜帶了一把多功能刀和激光筆而受到“持攻擊性武器”的指控。香港法院在去年12月22日判處他十五個月監禁。法院承認鄧卓儒被捕時是以記者身份工作的。
另一位是香港攝影師蔡健瑜。他由於在2020年3月在香港大埔報導香港民眾悼念香港科技大學學生週梓樂墜樓去世的活動而受到“參與非法集結”的指控。去年12月16日,香港法院判處他三個月監禁。
保護記者委員會中國區代表徐若表示,監禁鄧卓儒和蔡健瑜兩名記者是中共肆無忌憚通過刑事指控迫害記者以摧毀香港獨立媒體的又一個例子。
保護記者委員會的聲明說,“中國當局應當立即釋放他們,放棄所有針對他們和其他面臨監禁的記者的所有法律程序”。
聲明指出,當局在逮捕鄧卓儒的時候,他身上穿著媒體馬甲,警察沒收了他的攝影設備,其中包括一支激光筆、多功能刀和繩子。鄧卓儒告訴法官,繩子是他用來固定相機的。而檢方指控他攜帶武器。
蔡健瑜是為香港圖片業工作,2020年3月8日被捕時正在拍攝民眾追趕便衣警察的情景。法庭最初認定蔡健瑜罪名成立,判處他三個月的監禁。後來高等法院法官在2022年3月改判他無罪。
但檢方上訴,結果法官在上個月推翻了無罪判決,恢復了初判的刑期。
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表示,自香港2020年實施港版國安法以來,香港當局以空前力度打壓新聞自由,已經有至少23名記者與新聞自由捍衛者受到起訴,其中11人還在拘押中。蘋果日報等許多獨立媒體被迫關閉。
香港這個曾經的新聞自由城市在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排名中,從2021年的第八十名滑落至2022年的第148名。中國大陸的排名為第1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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