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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被‘煽顛’判兩年 人權組織譴責


人權律師江天勇2017年11月21日在宣判法庭上。 (長沙中院微博視頻截圖)
人權律師江天勇2017年11月21日在宣判法庭上。 (長沙中院微博視頻截圖)
江天勇被‘煽顛’判兩年 人權組織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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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709抓捕案人權律師江天勇在被關押一周年並被“庭審”近4個月之際,星期二上午被長沙中院開庭宣判,判處江天勇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有709案律師和家屬表示,江天勇的所作所為毫無違法之處,不過是遭當局報復他在大批709律師和公民被抓後,奔走營救,關注和救助709家屬。而人權組織則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江天勇。

據長沙中院11月21日上午微博消息,長沙市中級法院對江天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宣判,認定有罪。江天勇當庭表示不上訴。判決書指江天勇長期受反華勢力的滲透、影響,逐漸形成推翻國家現有政治制度的思想,還將江天勇描述為境外反華勢力的代理人,但是並沒有提供細節。

自2013年帶女兒赴美躲避的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星期二發表聲明,絕不接受和認可對江天勇的兩年實刑,堅持江天勇無罪,只是在酷刑和威脅下“被認罪”和“不上訴”。金變玲憂慮江天勇的身體,要求當局保障他的各項權利,並依法立即允許家人探視。金變玲表示,會繼續在國際上為江天勇呼籲,直到他徹底獲得真正自由,和家人團聚。

此前,金變玲星期天在推特上披露,江天勇案的官派律師楊杰林通知江的父親,江天勇案星期二再次開庭。江父問為什麼沒有開庭通知書,竟被告知“你愛來不來,反正通知你了”。而金變玲再給楊杰林打電話確認,__但對方不接電話。一天後,金變玲確認,江天勇的父親在當地國保陪同下已抵達長沙。外界預計,當局將對江天勇一案宣判,因此極為關注,許多人醞釀前往聲援。

709案家屬、李和平律師的妻子王峭嶺、王全璋律師的妻子李文足、謝燕益律師的妻子原珊珊和翟岩民的妻子劉二敏,結伴趕往長沙,星期二上午到法庭外圍觀,結果遭到便衣警察的暴力圍攻。李文足被提拉四肢在地上拖拽50多米,手機被搶走,王峭嶺胳膊遭反被身後,手腕手指被使勁掰,腮幫子後面被掐,導致手腕受傷。

隨後,王峭嶺和李文足被塞進一輛沒有警車標誌的“警車”,車子在法庭周圍兜圈子耗時間,後被控制在長沙市公安局培訓中心。在江天勇被宣判後不久,兩人和同樣被送到培訓中心的不久前遭山東當局吊銷律師證的祝聖武等人被釋放。

此外,還有維權人士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或被地方當局的人從現場帶走維穩。另外,一些駐華使館的人權官員也前往長沙關注江天勇案的宣判。

王峭嶺等709案家屬星期二下午前往看守所,準備為江天勇存衣服存錢,結果被帶到看守所值班室,稱是要“請示領導”。人在看守所的王峭嶺對美國之音表示,遭遇當局暴力讓她們感到疼痛,她們最心痛的是無辜、無罪的江天勇被判兩年。

她說:“對我們來講,他是一個好律師、遵紀守法的律師,說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很荒謬,判刑更荒謬。剛走到法庭的門口,我們被反剪著雙手托拉拽,把我們拖走,這是荒謬加上荒謬。所以,今天最痛的不是我們被拖痛了、拽痛了,把小孩嚇哭了,我們最痛的是一個有良心的人被判有罪,因為他真是個好律師,是一個人品正直的人。這是我們最難過的,太不要臉了。”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星期二上午就江天勇被判兩年表示,這起案件從一開始就是對正義的嘲諷,是純粹的政治迫害,沒有事實依據或違反任何法律,監禁江天勇對中國自身、江天勇及其家庭都是不可挽回的傷害。

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松蓮星期二下午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國當局對維權律師群體的打壓,不會壓制公民對公平正義的渴望,反而會激發更多人追求自身的權利。

她說:“完全的一個政治的審判。江天勇跟其他的維權律師一樣,都是以法律的手段維權,完全符合國內法律。那當然我們就希望中國政府能夠釋放江天勇,還有王全璋這些律師。”

另外,國際特赦星期二也發表聲明,譴責中國當局對江天勇的判決缺乏依據,毫無公道,指判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江天勇,是系統地迫害那些在當今中國仍感捍衛人權的律師的典型實例。國際特赦要求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江天勇。

同時,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和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長沙中院對江天勇律師一案所作出的有罪判決及刑罰,指審判毫無公信力,嚴重違反多項公平審訊的基本原則,江天勇從未得到過有效抗辯。

江天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年8月22日在長沙中院開庭“審理”,沒有宣判。當局曾嚴密控制法庭周圍,令圍觀公民無法旁聽,而各地許多民主、維權人士遭到控制。雖然江天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但輿論普遍認為,他是在當局酷刑和高壓下被迫屈服。

今年46歲的江天勇去年11月前往長沙看望709案被捕律師謝陽的家屬後,乘高鐵回北京時被警方抓捕失蹤,引發中國維權界和國際間高度關注。江天勇曾代理過多起敏感大案要案,包括法輪功案件、西藏抗議人士案件、盲人法律人權人士陳光誠,以及2008年毒奶粉醜聞受害者案件。江天勇2009年被取消律師資格,之後參加北京愛知行研究所,任法律項目協調人。

江天勇被捕前曾發聲明,堅稱已有委託律師,堅拒官派律師,而在非自由狀態下的放棄、悔過、承諾都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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