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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承認需要改革勞教制度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10月9日首次發佈的司法改革白皮書有5個章節,1.8萬字,然而其中並沒有提及屢受詬病的中國勞教制度。

一名德國記者在新聞發佈會上提出問題:為甚麼在白皮書中沒有看到提到勞教問題?勞教問題為甚麼還沒有得到解決?特別是考慮到有很多人大代表都呼籲廢除勞教制度。

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在回答時首先肯定了勞教制度,他說:“勞教制度是由中國立法機關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據。勞教制度為維護我國的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後,姜偉表示勞教制度需要改革:“當然,勞教制度的一些規定和認定程序也存在問題。改革勞動教養制度已經形成社會共識,相關部門做了大量的調研論證工作,廣泛聽取了專家學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正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

中國司法官員姜偉的這番話立即引起極大關注,媒體給予廣泛報導。美聯社報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一份報告說,有大約19萬中國人被關押在320個勞教所中。被關押的勞教人員有吸毒者、妓女、其他輕微犯罪嫌犯、批評政府人士和被政府視為邪教的信仰人士。

中國1957年建立勞動教養制度。中國公安機關可以不經司法審理,就可以自行決定剝奪某個公民的自由,送去勞教。多年來,勞教制度遭到國際人權組織及其中國司法界人士的批評。

最近的一起勞教案子再次把勞教制度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湖南省婦女唐慧11歲的女兒樂樂遭強姦後又被逼賣淫,母親唐慧多次上訪,要求政府嚴懲涉案的犯罪人,結果卻是,湖南永州當局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把唐慧本人投入勞教所18個月。今年8月,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湖南當局才撤銷對唐慧的勞教。

北京律師唐吉田多年來從事公民維權,他說﹐勞教制度隨意性強,缺乏基本的監督和制衡:“它(勞教制度)最大的危害就是可以隨意地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沒有任何救助的手段和途徑,也可以說它成為了官方構陷公民的一個法寶,一個利器。”

北京郝勁松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勁松說,勞教制度是仿照前蘇聯的做法制定的,為的是打擊輕微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屢教不改的人、打擊公民的言論自由。他說,勞教制度出台本身就違憲,違反了立法法,因為勞教管理辦法是中國國務院頒佈的,根本就不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

郝勁松說,對勞教制度的存廢,中國並沒有達成姜偉所稱的“社會共識”:“法學界很多積極的聲音要求徹底廢除這個勞教制度。在違法的基礎上面進行改革,然後就說達成共識,那不可能,我們不認可。”

不過郝勁松承認,中國不可能立即廢除勞教制度。他說,從目前就勞教制度的存廢議題背後的博弈可以看出,中國的統治階層仍然需要勞教制度作為維護其統治的工具。他說,“現在就徹底取消勞教會面臨一個問題:如何懲罰輕微違法行為? 包括在網絡上批評政府的做法並不能達到犯罪程度,政府頂多實行最多15天的治安拘留就要放出來。可是這個人可能繼續發表觀點,或者繼續屢教不改,就會讓政府很頭疼,這就需要動用勞教這一統治工具,關他1到3年。”

中國司法官員姜偉在發佈會上所稱的正在研究中的具體改革方案被普遍視為是近年來不斷浮出水面的“違法行為教育矯正法”。有人稱難產的“矯正法”將成為勞教制度的終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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