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美國國務院將五家駐美中國官方媒體指定為“外交使團”,要求他們向外國使館一樣向國務院登記僱員和在美財產等信息。
這五家在美國有運營的中國媒體分別是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國日報》發行公司和《人民日報》海外版的美國總代理海天發展公司。
美國1982年《外國使團法》規定了使館車輛的牌照和外交豁免權等事項,但也規定了外國使館在美國的運作方式。國務院表示,這五家媒體被中國政府所控制,不是獨立的新聞機構。
這五個實體在美國運營的機構必須披露他們的人員名單、僱傭和解僱決定,並向國務院登記機構在美國租賃或擁有的房產。在租賃或購買新的房產前,他們還必須獲得事先批准。
但這一認定不帶有任何新聞報導方面的限制,不會干涉這五家媒體的報導範圍,他們的記者仍然可以參加國務院新聞簡報會等美國政府機構的活動。
近年來,美國官員越來越擔心中國當局利用在美記者為中國政府工作。國務院一名高級官員表示,做出這一決定是因為中國一直在加強國家對媒體的控制,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也在更積極地利用媒體來傳播親北京的宣傳。
這名高級官員表示,收集到的信息將與包括情報部門在內的其他政府機構共享。
自特朗普三年前就任美國總統以來,這兩個超級大國之間的緊張關係不斷升級,爭端包括貿易關稅、對中國在美從事間諜活動的指控,以及美國對台灣的支持等。
為了打擊中國在美國的影響力,美國司法部在2018年要求新華社和中國國際電視台根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案》進行登記。
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瑞施(Jim Risch)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讚賞將五家中國媒體機構指定為外交使團的決定。在美國,我們相信新聞自由,我們知道這類組織不是自由的—它們受到中國共產黨的直接控制。”
此前,越南新聞通訊社和前蘇聯的媒體都曾經被認定為“外交使團”。